气与血是人体内的两大类基本物质,在人体生命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气对人体有推动调控作用、温煦凉润作用、防御作用、固摄作用及中介作用;血对人体有濡养作用及化神作用。
解读
1、气的概念
气是人体内活力很强运行不息的极精微物质,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之一。气运行不息,推动和调控着人体内的新陈代谢,维系着人体的生命进程。气的运动停止,则意味着生命的终止。
中医学的气概念,可能源于古人对人体生命现象的观察。古人通过对人体自身某些显而易见且至关重要的生命现象,如呼吸时气的出入、活动时随汗而出的蒸蒸热气等的观察,产生了对气的朴素而直观的认识,加之在气功锻炼中体悟到的气在体内的流动,于是在朴素认识逐渐积累的基础上进行推测、联想、抽象和纯化,逐渐形成了人体之气是人体中的能流动的细微物质的概念。随着认识的深入,对人体之气的来源、功能、运动规律和形式以及与脏腑的关系有了较系统的认识,建立了中医学的气学理论。
中医学气概念的形成,自然受到古代哲学气学说的渗透和影响。古代哲学的气是运动不息的细微物质的概念,气升降聚散运动推动和调控宇宙万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思想,对中医学的气是运行不息的精微物质概念的形成,气升降出入运动推动和调控着人体生命活动等理论的构建,都具有重要的方法学意义。但中医学的气是客观存在于人体中的具体的气,是在体内不断升降出入运动的精微物质,既是构成人体的基本物质,又对生命活动起着推动和调控作用。中医学的气理论有其固有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而古代哲学的气学说是一种古代的宇宙观和方法论,因此中医学的气概念与古代哲学的气概念是有严格区别的。
精与气的概念在中医学中是有严格区别的。精是构成人体的最基本物质,也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灵枢·经脉》说:“人始生,先成精。”气是由精化生的极细微物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精化为气。”精为脏腑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气是推动和调控脏腑生理活动的动力。因此,《内经》中多次提到精与气的转化关系,其对精与气的区分较先秦哲学中的概念更为明确。
2、血的概念
血是循行于脉中而富有营养的红色液态物质,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之一。《素问·调经论》强调说:“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
脉是血液运行的管道,血液在脉中循行于全身,所以又将脉称为“血府”。脉起着约束血液运行的作用,血液循脉运行周身,内至脏腑,外达肢节,周而复始。如因某种原因,血液在脉中运行迟缓涩滞,停积不行则成瘀血。若因外伤等原因,血液不在脉中运行而逸出脉外,则形成出血,称为“离经之血”。离经之血若不能及时排出或消散,则变为瘀血。离经之血及瘀血均失去了血液的正常生理功能。
血循脉而流于全身,发挥营养和滋润作用,为脏腑、经络、形体、官窍的生理活动提供营养物质,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保证。人体任何部位缺少血液的供养,都能影响其正常生理活动,造成生理功能的紊乱以及组织结构的损伤,严重的缺血还能危及生命。
应用领域
气与血的关系
气与血是人体内的两大类基本物质,在人体生命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如《素问·调经论》说:“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景岳全书·血证》又说:“人有阴阳,即为血气。阳主气,故气全则神旺;阴主血,故血盛则形强。人生所赖,唯斯而已。”气与血都由人身之精所化,而相对言之,则气属阳,血属阴,具有互根互用的关系。气有推动、激发、固摄等作用,血有营养、滋润等作用。故《难经·二十二难》说:“气主呴之,血主濡之。”气是血液生成和运行的动力,血是气的化生基础和载体,因而有“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的说法。
(一)气为血之帅
气为血之帅,包含气能生血、气能行血、气能摄血三个方面。
1、气能生血
气能生血,是指血液的化生离不开气作为动力。血液的化生以营气、津液和肾精作为物质基础,在这些物质本身的生成以及转化为血液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相应脏腑之气的推动和激发作用,这是血液生成的动力。气能生血还包含了营气在血液生成中的作用,营气与津液入脉化血,使血量充足。因此,气的充盛则化生血液的功能增强,血液充足;气的虚亏则化生血液的功能减弱,易于导致血虚的病变。临床上治疗血虚的病变,常常以补气药配合补血药使用,取得较好疗效,即是源于气能生血的理论。
2、气能行血
气能行血,是指血液的运行离不开气的推动作用。血液的运行有赖于心气、肺气的推动及肝气的疏泄调畅,《血证论·阴阳水火气血论》说:“运血者,即是气。”因此,气的充盛,气机调畅,气行则血行,血液的正常运行得以保证。反之,气的亏少则无力推动血行,或气机郁滞不通则不能推动血行,都能够产生血瘀的病变。再者,气的运行发生逆乱,升降出入失常,也会影响血液的正常运行,出现血液妄行的病变,如气逆者血随气升,气陷者血随气下等等。所以临床上在治疗血液运行失常时,常常配合补气、行气、降气、升提的药物,即是气能行血理论的实际应用。
3、气能摄血
气能摄血,是指血液能正常循行于脉中离不开气的固摄作用。气能摄血主要体现在脾气统血的生理功能之中。脾气充足,发挥统摄作用使血行脉中而不致逸出脉外,从而保证了血液的正常运行及其濡养功能的发挥。如若脾气虚弱,失去统摄,往往导致各种出血病变,临床上称为“气不摄血”或“脾不统血”。因而治疗这些出血病变时,必须用健脾补气方法,益气以摄血。临床中发生大出血的危重证候时,用大剂补气药物以摄血,也是这一理论的应用。
气能生血、行血和摄血的三个方面体现了气对于血的统率作用,故概括地称之为“气为血之帅”。
(二)血为气之母
血为气之母,包含血能养气和血能载气两个方面。
1、血能养气
血能养气,是指气的充盛及其功能发挥离不开血液的濡养。在人体各个部位中,血不断地为气的生成和功能活动提供营养,故血足则气旺。人体脏腑、肢节、九窍等任何部位,一旦失去血的供养,这些部位即可出现气虚衰少或气的功能丧失的病变。血虚的病人往往兼有气虚的表现,其道理即在于此。
2、血能载气
血能载气是指气存于血中,依附于血而不致散失,赖血之运载而运行全身。《血证论·吐血》说:“血为气之守。”《张氏医通·诸血门》说:“气不得血,则散而无统。”说明气依附于血而得以存在体内,并以血为载体而运行全身。因此,血液虚少的病人,也就会出现气虚病变。而大失血的病人,气亦随之发生大量地丧失,往往导致气的涣散不收,漂浮无根的气脱病变,称为“气随血脱”。
血能养气与血能载气,体现了血对于气的基础作用,故概括地称之为“血为气之母”。总之,血属阴,气属阳。气血阴阳之间协调平衡,生命活动得以正常进行。反之,“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素问·调经论》)。因此,调整气血之间的关系,使其恢复协调平衡的状态是治疗疾病的常用法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