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 309-2007替代SL 309-2004)》的主要内容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结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认实函[2006]141号)《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对《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4)进行了修订。水利质量检测机构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所指的实验室。《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 309-2007替代SL 309-2004)》共5章,主要内容为计量认证评审的通用要求,黑体字为水利质量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加“文件控制”、“合同评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结果质量控制”和多场所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等内容;原标准“组织与管理”改为“组织”;“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改为“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设施和环境”改为“设施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改为“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和校准”改为“量值溯源”;“检验方法”改为“检测和校准方法”;“检验样品的处置”改为“抽样和样品处置”;“证书和报告”改为“结果报告”;“检验的分包”改为“检测和/或校准分包”;“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改为“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抱怨”改为“申诉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