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旭东,男,汉族,1969年7月生,浙江宁波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士,毕业于
浙江农业大学。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8 浙江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学生
1991.08-1999.06 鄞县农技推广中心工作, 1995.04植物检疫站副站长
1999.06-2001.07 鄞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
2001.07-2002.02 鄞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2002.02-2003.06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2003.06-2004.10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党委委员(宣统)
2004.10-2006.06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农业)
2006.06-2008.04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08.04-2011.12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1.12-2015.12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党委书记
2015.04-2016.04 宁波市鄞州区交投公司副总经理(挂职)
2015.12-2016.10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党委书记,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2016.10-2017.01 宁波市鄞州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7.01-2018.04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党组成员,黔西南州兴义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17.04黔西南州政府副秘书长(挂职)
2018.04-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挂职)
2020年7月起,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2024年7月,水旭东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职务任免
2024年7月3日,市政府研究决定:水旭东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职务。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大气环境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联系江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