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货物被淡水雨水淋湿所致的损失不作水渍损失,应另由
淡水雨淋险或一切险承保。
海水水渍损失往往是由于船舶遭遇海事而引起的,如恶劣气候使海水灌入船舱导致货物受损。对于这种情况,船长在海事报告或航行日志中都要加以记录,必要时可向船方索取这方面资料作为证明。有时货物遭受水渍,并不都有海水人舱记录,而在检验时发现有盐分,往往是因为海运货物受含有盐分空气的侵袭;或者是因为货物本质的反应,有些含有钠离子或氯离子(含盐质)的货物(如皮革绒毛等),都不属于保险责任。
舱汗水渍损失往往是由于货物在海洋运输途中遭遇恶劣气候,关闭通风筒,致使舱内水汽凝结成汗珠影响货物引起的。一般来说,受损货物的外包装表面有汗潮迹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就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