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律
唐代高宗时期的法典
《永徽律》是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永徽初,长孙无忌、李勋、于志宁等根据《贞观律》撰成,计12篇,500条。内容基本与《贞观律》相同。
法典介绍
《永徽律》是唐高宗永徽 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计十二篇,五百条。全文保存于《唐律疏议》。《永徽律》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涉及国际私法概念的法典。
唐统治者在《永徽律 名例律》中作了如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来调整各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而在欧洲,直到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中才第一次有了成文的国际私法规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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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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