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付款凭证是指按“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的一种记账凭证,其汇总了一定时期内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付款业务。将需要进行汇总的付款凭证,按照其对应的借方科目进行归类,计算出每一个借方科目的发生额合计填入汇总付款凭证。
现金、银行存款的汇总付款凭证,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分别按现金、
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设置,并按其对应的借方科目归类汇总。汇总付款凭证每五天或十天填制一次,每月填制一张。月终,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汇总付款凭证的合计数,分别记入
总分类账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