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词典》是一部大型的、历时性的汉语语文辞典,由罗竹风主编,中国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纂。全书12卷,另有《索引•附录》1卷,共收单字2.27万,复词37.5万,合计5000余万字,并配有插图2000余幅。《汉语大词典》按照“古今兼收,源流并重”的历史原则编纂,强调“语文性”和“历史性”,以其释义准确、义项齐备、书证翔实、体例严谨,能够反映汉语词汇发展演变的面貌等特点而成为我国汉语语文词典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成书过程
《汉语大词典》,
罗竹风主编。中国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纂,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
《汉语大词典》编纂始于1975年,历时十八年,先后有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五省一市的1000多名语言文字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此项工作。1986年由
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第一卷,以后由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其馀各卷,至1994年“附录·索引”卷出版,标志着全书顺利完成。1998年9月4日,《汉语大词典》光盘问世。2012年12月10日《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编纂启动,于2015年开始出版,将于2023年完成,全书分25册约6000万字。
2021年12月1日,《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十九册编纂修订工作启动会议在西南交通大学召开,第十九册原稿共1300多页,预计将于2023年9月结束。
前言
前言
《汉语大词典》由上海市、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有关单位共同编写。参加编写初稿的约四百馀人,最后逐层修改定稿。从1975年广州召开的全国辞书规划会议到1986年第一卷出版,前后经历了十年多时间。
《汉语大词典》是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在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时,经周恩来同志批准,开始筹备并着手编写的;在十年多的漫长岁月里,不断得到中央及五省一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全体编写单位和编写人员同心同德,善始善终,才完成了这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
这是一部大型的、历史性的汉语语文辞典。全书十二卷,共收词目约三十七万条,五千馀万字。另有检索表和附录一卷。1979年9月间在苏州召开第一次编委会时,明确了它的编辑方针为“古今兼收,源流并重”。1980年在杭州召开第二次编委会,更进一步明确了它的专业性质,只收汉语的一般语词,排除兼容并蓄、无所不包的最初设想,着重从语词的历史演变过程加以全面阐述。所收条目力求义项完备,释义确切,层次清楚,文字简炼,符合辞书科学性、知识性、稳定性的要求。单字则以有文献例证者为限,没有例证的僻字、死字一般不收列。专科词只收已进入一般语词范围内的,以与其他专科辞书相区别。为编纂本书,搜集了七百多万张资料卡片,所引例证,都是从古今著作原书摘录下来的第一手资料,准确可靠。
《汉语大词典》一开始就制订了详细的编写条例,并逐步完善,求得全书体例统一。单字采用部首检索法编排,在《康熙字典》214个部首的基础上稍加改进。其他检字法如音序、笔画等一概列为附录。
在编纂过程中,工作委员会从行政的组织领导方面,为我们创造条件,协调关系,尽了最大努力;学术顾问委员会从学术方面,给我们以指导和帮助。参加编写工作的全体同志,不避寒暑,艰苦奋斗,切磋琢磨,取长补短,十年如一日,才使整个工程得以预期完成。
《汉语大词典》所涉及的知识面极为广泛,与社会生活、古今习俗、中外文化,乃至各种宗教教义,都发生纵向或横向联系,考订源流,决非易事。在编写过程中,我们时时注意的是质量第一,尽可能做到正确、明晰,避免异说纷陈或模棱两可。但由于词目浩繁,时间紧迫,疏漏、错误在所难免,有待于今后重版时修订补充。
《汉语大词典》的编纂,促进了汉语研究的进展,培养出一批编纂汉语辞书的专门人材,积累了大量资料,为编纂各种类型的汉语辞书工作开辟了道路,基本上做到了出书、出人、出经验。从这一角度衡量,其重大意义当不限于这部大词典本身。
参加编写的主要单位,按五省一市分列: 上海市,有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教育学院、卢湾区编写组;山东省,有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师范学院、临沂教育学院、泰安师范专科学校;江苏省,有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师范学院、苏州教育学院、南京教育学院、镇江教育学院、苏州师范专科学校、无锡师范学校、洛社师范学校、扬州市教育局、江苏古籍出版社;安徽省,有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安庆市编写组;浙江省,有杭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温州师范专科学校、浙江省出版局、台州地区编写组;福建省,有厦门大学、厦门教育学院、漳州教育学院、泉州教育学院、龙岩地区教师进修学院、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福州市教师进修学院、建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福建人民出版社辞书编辑室。
如果没有众志成城的坚强意志和同心协力的合作精神,这部大词典是不可能完成的。对所有参加编写的单位和个人,我们谨致衷心的感谢。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
《汉语大词典》编纂处
一九八六年九月
凡例
凡例
一、条目安排
1. 本词典所收条目分为单字条目与多字条目。多字条目按“以字带词”的原则,列于单字条目之下。
2. 单字条目按200个部首归部,部首相同的按画数(减去部首本身画数)的顺序排列,画数相同的按起笔笔形一丨丿丶乙的顺序排列。
3. 同一单字起首的多字条目,按第二字的画数和起笔笔形一丨丿丶乙的顺序排列;第二字相同的,按第三字的画数和起笔笔形的顺序排列。馀类推。
4. 一个单字有两个以上字头的,在字头的右上角分别以阿拉伯数字标注序号。例如:
仔1[zǐ《广韵》即里切,上止,精。]①幼小的。多指牲畜家禽等……⑥见“仔琫”。
仔2[zī《广韵》子之切,平之,精。又即里切,上止,精。]任。
仔3[zǎi]同“崽”。①方言。幼小的儿子;小孩子。②幼小的动物。
5. 同一单字之下的多字条目,凡第一字读音不同的,在右下角以阿拉伯数字标注相应单字字头的序号。隶属于第一字头的不标。例如:
【仔3仔】 (—zǎi)称幼小的动物。多指牲畜等。
【仔2肩】 所担负的任务;责任。
【仔畜】 (—chù)牛、马、羊、猪等家畜的幼仔。
【仔麽】 方言。怎么。
其中第二字以下字形全同者,也分立条目,标注相应单字的字头序号。例如:
倒1[dǎo《广韵》都晧切,上晧,端。]
倒2[dào《广韵》都導切,去号,端。]
【倒包】
【倒2包】
中1[zhōng《广韵》陟弓切,平東,知。]
中2[zhòng《广韵》陟仲切,去送,知。]
中3[zhòng《集韵》直衆切,去送,澄。]
【中人】
【中2人】
【中兄】
【中3兄】
6. 为便利检索,在单字和多字条目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画数序号。单字条目的画数,以全字画数减部首画数计算,多字条目的画数,以该条第二字的全画数计算。只在每页的第一条和同一画数起始的单字或多字条目上标号,馀不标。例如:
4乍1[zhà《广韵》鋤駕切,去禡,崇。]
乍2[zǎ]
4【乍午】
【乍毛變色】
5【乍可】
二、字形和字体
1. 本词典所用字形,除个别字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64年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定的新字形。新旧字形的变动,见《新旧字形对照举例》。
2. 由于本词典的历史性质,故繁体字与简化字并用。其原则如下:
①立目字体。单字与多字条目均采用繁体字,在单字条目后用[ ]夹注与之相应的简化字。
②简化字只立单字条目。
③夹注及立目的简化字,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1964年联合发布的《简化字总表》所列的2236个字为限。
④释义行文。除个别可引起歧义者保留繁体字以外,其馀用简化字。
⑤例证。作者及其朝代与书名、篇名,用简化字,可引起歧义者保留繁体字,如“高適”不用“高适”,以与“适(kuò)”相区别。引自古代书籍的例证,一律采用繁体字,引自现代书籍(1912年以后)的例证,一般用简化字。今人写的古体诗文或考证古籍的文字,保留繁体字。
⑥注音用字。韵书名用简化字,反切、韵部、声类用繁体字。
3. 本词典正体字与异体字并用。其原则如下:
①正体字与异体字分别作为单字条目立目。由于本词典的历史性质,且因采用繁体字立目,故正体字与异体字主要根据语言资料,并参照已出版的权威性词典确定之,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约束。
②古代例证中的异体字,除订正错讹外,悉依原书版本,一律不改为正体字。
③韵书名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确定的正体字,反切、韵部、声类都保留原书的字体。
④释义行文与现代例证,一般采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定的正体字,不使用该表废除的异体字。个别人名依其原用字,如“谢肇淛”不改为“谢肇浙”。
三、注音
1. 单字条目。
①字头下依次标注现代音与古音。现代音用汉语拼音字母标注。古音包括中古音与近古音,以中古音为主。
古音用反切标注。在《广韵》、《集韵》的反切后依次列声调、韵部与声类,其他韵书反切后只标注声调和韵部。字书只列反切。例如:
佩 [pèi《广韵》蒲昧切,去隊,並。]
匯 [汇][huì《广韵》胡罪切,上賄,匣。又苦淮切,平皆,溪。]
係 [系][xì《广韵》古詣切,去霽,見。《集韵》胡計切,去霽,匣。]
㡭 [jì《洪武正韵》吉詣切,去霽。]
夯 [hāng《字汇》呼朗切。]
②古音有辨义异读的,不论现代音相同与否,均分列条目。例如:
使1[shǐ《广韵》踈士切,上止,生。]①派遣……(11)官名。
使2[shǐ《广韵》踈吏切,去志,生。]①出使……②使者。
倒1[dǎo《广韵》都晧切,上晧,端。]①仆倒,跌倒……(14)通“捣”。
倒2[dào《广韵》都導切,去号,端。]①把位置、方向、性质等颠倒过来……⑧副词。
③现代音有不辨义而两读的,不分立条目,一般用“或读”处理。例如:
殼 [qiào,或读ké《广韵》苦角切,入覺,溪。]
【地殼】 (—qiào)
【子彈殻】 (彈dàn,殻ké)
2. 作为附条的异体字,一般不注音。例如:
同“禼”。
仸 同“佛”。明郑之珍《目莲救母劝善戏文·观音生日》:“飽看仙花,遍聞仸號。” 《明成化说唱词丛刊·石郎驸马传》:“東趕日出扶桑國,西趕彌陀仸國存。”参见“佛國”、“佛號”。
3. 简化字条目一律不注音。例如:
伦 “倫”的简化字。
4. 通假字。
①有古代韵书、字书或注疏音据的,归入同音字头之下。无所归属的,另立字头,有韵书音据的,注出古音与现代音;仅有字书或注疏音据的,只注现代音,并引出音据。
②没有古代音据的,归入常用字头之下。
5. 多字条目。
①第一字有不同读音的多字条目,用在其右下角加标相应字头序号的方式表明其音读。详见“条目安排”4、5两项。
②第二字以下有不同读音的,按音义区分,加注现代音读。方式如下:
A. 该字有两个以上常用音读的,均予标注。例如:
【下調】 (—diào) 低沉的乐调。
【不調貼】 (調tiáo) ①作梗,使事情不能顺利进行。②不驯顺。
【一長溜】 (長cháng,溜liù)长长的一排或一行。
【伯長】 (—zhǎng) ①古代对地方官的泛称。②旧时对文章、品德足为表率者的尊称。
B. 只有一个常用音读的,一般只注非常用音读。例如:
【升越】 (—huó) 古代一种细布。
【優越】 ①特别优厚。②优胜,优良。
【侍臨】 (—lìn) 陪从君王哭吊死者。
【來臨】 光临;来到。
C. 同形异读异义词。用依义项或分音群的方式加注读音。例如:
【伍伯】 ①(—bó) 伍长。②(—bǎi)役卒。
【不禁】 (一)(—jìn) ①准许,不禁止。(二)(—jīn)②经受不住。③抑制不住,不由自主。
6. 注音符号与规则。
①《广韵》,所用韵目与声类,见《<广韵>韵目表》与《<广韵>四十一声类表》。
②现代音注音规则,以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汉语拼音方案》为准。详见《汉语拼音方案》。为方便国外读者,同时在该方案中用[ ]加注了国际音标。
四、释义用语与例证
1. 通假义用“通‘×’”表示。
2.“‘×’的古字”、“后多作‘×’”,表示古今字关系。前者表示初文同后起字的关系,后者表示本无其字的假借字同区别字的关系。
3.本词典的例证,一般均标明时代、作者、书名、篇名或卷次章节,并按时代顺序排列。少量以现代通行语作例证的,只出例句本身。
五、关联条目
1. 本词典条目间的关联形式,表现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条目之间的内在关系。本词典由于分卷出版,故原则上只在同部首内进行关联处理;不同部首间的关联条目,除确有必要者外,一般不作关联处理。
2. 关联术语。
①亦作 单字,表明是主条的异体字;多字条目,表明是主条的另外书写形式,一般指字异而实为一词的复词或同源的成语典故条目。
②见 用于多字条目表明是附条,其内容见主条。
③亦省作 表明条目的缩略形式。
④亦称 表明同实异名的名物词的另一名称。
⑤亦省称 表明同实异名的名物词的简称。
⑥同 单字,表明是主条的异体字;多字条目。表明是主条的另外书写形式或同源的成语典故条目。
⑦详 表明本条从简,在内容相关的另条详加解释。
⑧参见 表明同本条内容有关,可补充不足或供参考的另一条目。
⑨一本作 表明不同版本的异文。
3. 单字条目的关联方式。
①正体字(甲)与异体字(乙)的双向关联方式。甲作主条,乙作附条。甲条下注明“亦作‘乙’”,下引甲、乙的例证。乙条只注明“同‘甲’”。例如:
奼 同“姹”。
姹 [chà《集韵》丑下切,上馬,徹。《篇海》丑亞切。]亦作“奼”。①少女。②娇美;艳丽。③炫耀;夸示。(例均略)
这种关联方式表明,乙是甲的异体字,乙的释义与例证均见甲条。
②异体字(乙)注明同正体字(甲)的单向关联方式。甲条不做关联处理;乙条下注明“同‘甲’”,释义并引乙的例证。例如:
俛1[fǔ《广韵》亡辨切,上獮,明。《集韵》匪父切,上噳,非。]同“俯”。①屈身;低头。②旧时对上级或尊长的敬词。(例均略)
傎 [diān《广韵》都年切,平先,端。]①同“顛”。颠倒;错乱。②荒唐;荒谬。(例均略)
这种关联方式,乙条独立存在,仅用“同‘甲’”的术语表明乙是甲的异体字。前例表明乙同甲的词义完全相同,即二者完全相当;后例表明乙仅在部分词义上是甲的异体字,其他词义则同甲无关,即二者不完全相当。
4. 多字条目的关联方式。
①双音节复词。一般采用主条(甲)与附条(乙)的双向关联方式。甲条下注明“亦作 ‘乙’”,下引甲乙的例证。乙条只注明“见‘甲’”。例如:
【匿迹】 亦作“匿跡”。隐藏起来,不露形迹。(例略)
【匿跡】 见“匿迹”。
这种关联方式,表明用字不同的甲乙两条实为一词。用字不同一般为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或同音、译音字等关系。
②成语条目。
A. 双向关联。一般用“亦作‘乙’”与“见‘甲’”的方式,乙的内容均见甲条。
B. 单向关联。一般用在乙条下注明“同‘甲’”,释义并引例证的方式。
以上两种关联方式都表示甲乙两条为同源成语。
③典故条目。
一般用“亦作‘乙’”与“见‘甲’”或“亦省作‘乙’”与“见‘甲’” 的双向关联方式。二者都表示甲乙两条为同源典故,后者并表示乙为甲的省略形式。
④同实异名的百科条目。
一般用“亦称‘乙’”与“见‘甲’”或“亦省称‘乙’”与“见‘甲’”的双向关联方式。二者都表示甲乙两条为同实异名的名物词,后者并表示乙为甲的简称。
后记
后记
《汉语大词典》现已出齐。全书正文十二卷,共收词语三十七万五千馀条,约五千万字,插图二千二百五十三幅。另有《附录·索引》一卷。
《汉语大词典》是一部集古今汉语语词之大成的巨著。它的出版,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对于加强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定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同时,它也为建设现代化的中国辞书事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汉语大词典》由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和上海市的有关单位共同编写。全书的编纂工作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得到中央有关部委和五省一市领导的大力支持。
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时,国家出版局排除了“四人帮”的干扰,于5月23日至6月17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制定了1975年至1985年编写出版160种中外语文词典的规划(草案),经病重住院的周恩来总理批示同意,以国务院(1975)137号文件下达执行。同年9月,国家出版局在上海召开五省一市有关方面负责人会议,商定《汉语大词典》由五省一市协作编写,上海负责出版。会上成立了编写领导小组(1986年后,改称工作委员会),由国家出版局代局长陈翰伯同志任编写领导小组组长。头两次编写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
1977年9月,在青岛召开第三次编写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一是肃清“四人帮”在《汉语大词典》编写工作中的流毒; 二是交流资料工作经验,进一步规划资料工作的开展。
1978年2月,国务院22号文件把《汉语大词典》列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要求反映科研成果,代表国家水平。同年9月,在黄山召开第四次编写工作会议,总结资料工作和试写工作的经验。
1979年5月15日,国家出版局就加强《汉语大词典》工作和在上海成立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的问题,向中共中央宣传部呈送报告。次日,胡耀邦同志即作了“原则同意,请努力进行”的指示。
1979年5月,陈翰伯同志同中共上海市委协商,确定由著名语言学家、出版家罗竹风同志出任主编;随后组成了编辑委员会。不久,又聘请以吕叔湘同志为首席顾问的十四位全国知名学者组成学术顾问委员会。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于1980年1月1日正式成立作为上述三个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汉语大词典编纂处。
1979年9月下旬,在苏州召开第一次编委会会议,研究了《汉语大词典》的性质,确定了“古今兼收,源流并重”的编纂方针。要求广泛收录古今汉语著作中的普通语词,吸收语言文字的研究成果,恰当地引用书证,准确地解释词义,以反映汉语词汇的演变和发展。会议讨论了浙江编写的第一个初稿本(“寸”部)。
1980年11月在杭州召开第二次编委会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编写方针,强调了这部辞书的“语文性”和“历史性”,并对百科词的收录范围作了规定(以进入一般语词范围的为限)。
1981年9月8日,《汉语大词典》编写领导小组组长陈翰伯、首席学术顾问吕叔湘和主编罗竹风给中共中央书记处写了《关于加强〈汉语大词典〉工作的报告》。同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以(秘)发〔1981〕43号文件转发了这一报告,要求国家出版局、教育部和五省一市研究执行。文件对正在编写中的这部大词典的重大意义作了科学分析和高度评价,并指出:“在此重要关键时刻,请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市委予以更大的支持,努力保证《词典》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出版。”
1983年初,编委会和编纂处向文化部、教育部写了《关于不失时机地继续把〈汉语大词典〉工作抓好的报告》,两部很快作了批示,并加强领导,增补了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出版局局长边春光同志和教育部高教一司副司长季啸风同志为编写领导小组副组长。
1983年9月11日在厦门召开编写领导小组和编委会的联席会议,主要审议并批准了作为定稿依据的《〈汉语大词典〉收词原则》与《〈汉语大词典〉编写体例》。
黄山会议以后,五省一市调整充实了各编写组的力量,陆续转入编写阶段。到1983年底,五省一市各编写组已写出初稿二十万条,三千万字。编纂处编印了内部征求意见的初稿本,计八万多条,达一千多万字。
1983年12月5日,陈翰伯、吕叔湘、罗竹风又向中共中央书记处写了《关于〈汉语大词典〉定稿出版工作的请示报告》,1984年1月6日中央办公厅以(厅)发2号文件予以转发。1984年4月,在无锡召开各省市词典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定稿方案,会后,编委会组织了第一卷的定稿工作。
1986年11月25日,江泽民同志在《汉语大词典》首卷出版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出版发行《汉语大词典》是国家的一件大事,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
《汉语大词典》工作委员会于1987年4月2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定稿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决定按照“相对集中,适当分散”的原则,从第三卷起,采取“分卷主编负责制”。
编委会、编纂处根据北京会议精神,于1987年6月6日在上海召开了定稿工作会议,制定了定稿与编辑工作责任制的办法,确定了从第三卷至第十二卷分卷主编与副主编的人选。同年8月4日,在千岛湖召开了分卷主编会议,统一了定稿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实了各卷定稿的具体计划,制定了质量检查的具体措施。
1989年7月21日,在北京举行第三次工委会会议,会上商定了未出版各卷的出书日期。
1990年4月7日,在扬州召开第四次工委会会议,讨论了有关保证质量、保证进度的问题。
《汉语大词典》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翰伯、边春光于1988年、1990年先后去世,1990年起,工委会主任由刘杲同志接替。
从整体而言,《汉语大词典》的编纂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看书收词,收集资料;(二)拟定词目,编写释文;(三)复审加工,定稿发排。第一阶段先后从一万多种古今图书报刊中收词制卡,积累资料卡片八百多万张,从中精选二百多万条第一手资料,作为本词典确定词目和建立义项的依据。这一基础工作,是本词典质量的可靠保证。第二阶段由各省市编纂人员按分工计划投入编写释文工作。编写释文工作告一段落后,各省市先后集中了近百位同志进入第三阶段的复审定稿工作。这阶段的工作更为艰苦,全体参与者,不分寒暑、夜以继日地苦战,保证了计划的顺利实施。由于从第三卷起实行了分卷主编负责制,各卷定稿人员按日计程,一丝不苟、卓有成效地完成了本词典的最后定稿任务。编纂处、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和中华印刷厂在定稿、编辑、排版、校对、印刷等各方面采取了相应措施,使每个环节衔接得更好。因此从第三卷起,大大缩短了由发稿到成书的周期,实现了“一年出两卷”的目标。
《汉语大词典》既是地区间团结合作的结果,也是老、中、青三代汉语语言工作者在学术上切磋融通的丰硕成果。参加这部词典资料工作和编写工作的人员前后有一千多人,许多著名学者和文化界、教育界、出版界的前辈参与了总体设计。一批以中、青年居多数的学识丰富、对语言文字研究有素的专家本着对民族、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参加了编写工作。他们为国家、为人民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这是中国辞书事业史上的壮举。
在全书出齐的时候,我们要向在编纂过程中不幸逝世而未能亲眼看到《汉语大词典》竟其全功的同志,表示深切的怀念与敬意。他们为《汉语大词典》作出的功绩,将永远镌刻在光辉的史册上。
十八年来,我们不仅完成了这部巨著的编纂出版工作,还培养了众多的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同时,也为大型语文工具书的编纂提供了丰富的经验,真正做到了“出书、出人、出经验”,其意义的重大是不可估量的。
回顾十八年的编纂历史,有许多经验值得记取,其中最根本的有三条: 党和国家的强有力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亲密无间的团结协作; 全体参与者无私奉献的精神。这正是我们开展任何社会主义大型文化工作能取得成功的保证。
汉语大词典工作委员会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
内容说明
《汉语大词典》是大型多卷本汉语语词词典,是中国规模最大的汉语语文工具书。全书正文12卷,共收单字2.27万,复词37.5万,约5000万字,并配有插图2253幅;另有《附录·索引》1卷。
全书从古今数千种汉语典籍著作中广泛收词,积累资料卡片近1000万张。以“古今兼收,源流并重”为编纂方针,所收单字以带复词并有引文例证者为限。依200个部首编排,以繁体字立目,
简化字括注于后。单字下用
汉语拼音标注现代音,并征引古代字韵书中的反切古音。复词亦以繁体字立目,广泛收列古今汉语中的词语、熟语、成语、典故和较常见的百科词,集古今汉语词汇之大成。义项分析精当齐全,释义扼要准确,并辅以丰富饱满的书证。每个义项一般精选3~4条书证,全面反映语词的历史源流演变。书证涉及经部史部、诸子百家、古今文人别集、戏曲小说、笔记杂著、宗教经典、科技著作、学术专著、近现代报章杂志乃至方志、碑刻、出土资料等,弥足珍贵。
分卷部首
《漢語大詞典》第一卷:一部 至 人(入亻)部
《漢語大詞典》第二卷:八(丷)部 至 小(⺌)部
《漢語大詞典》第三卷:口部 至 彐(彑)部
《漢語大詞典》第四卷:尸部 至 支部
《漢語大詞典》第五卷:犬(犭)部 至 水(氵氺)部(1—9画)
《漢語大詞典》第六卷:水(氵氺)部(10—29画)至 方部
《漢語大詞典》第七卷:火(灬)部 至 矢部
《漢語大詞典》第八卷:禾部 至 血部
《漢語大詞典》第九卷:舟部 至 酉部
《漢語大詞典》第十卷:辰部 至 角部
《漢語大詞典》第十一卷:言(讠 ) 至 金(钅)部
《漢語大詞典》第十二卷:門(门)部 至 龜(龟)部
《漢語大詞典》第十三卷(附录·索引)
版本信息
第一版
《汉语大词典》是中国第一部特大型汉语词典,全书5000余万字,共收词目37.5万条、插图2200余幅。
自1986年第一卷出版之日起,词典编纂人员就开始了修订工作并于2010年出版了《汉语大辞典订补》。
2010年出版了“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规划项目《汉语大词典订补》。《订补》共330余万字,新收与订正《汉语大词典》(第一版)词条三万多条。
第二版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于2015年开始出版,计划在2023年完成征求意见本的出版。全书将分25册,约6000万字,配备更为完整的《附录》和《索引》。《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修订量超过三成,其中修订释义1万余条、新增词条10万至12万。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是一部大型的、历史性汉语语文词典。正文25册,共收词目约400000条,约6000万字,插图约8000幅,含有《附录·索引》1卷。《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坚持“古今兼收、源流并重”的编纂思想,坚持“订严补慎”的修订原则,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全书在立目、注音、字形、释义、书证、体例等方面多有修正,并特别注意吸收近三十年来学界积累的最新研究成果,增补了上古韵部、新词新语和出土文献、中古汉语、汉译佛经等重要语料。全书义项分析更为精当齐全,释义更为扼要准确,书证更为丰赡饱满,既客观而多维地记录了语词含义的丰富层次,又全面详尽地反映了汉语语词的历史源流演变。《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凝聚了全国近千位语言文字专家的十余年的心血,结构严谨,内容翔实,特色鲜明,与时俱进,是一部不可替代的特大型汉语语文工具书,是中国文化建设的一项伟大工程。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于2012年3月将《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定为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并下拨首批资助经费,专项支持《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修订工作,成立了新的《汉语大词典》工作委员会、学术顾问委员会、编辑委员会。著名学者
周有光、
裘锡圭、
江蓝生等任学术顾问,聘请了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研究所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出任《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的主编,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柳斌杰担任工作委员会主任。
社会评价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
郭芹纳:“《汉语大词典》的问世,是我国辞书史上的一件大事。该书内容完备、释义准确、义项齐全、书证丰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堪称我国辞书中的典范之作。”
荣誉奖项
《汉语大词典》是国家重点科研项目,1994年获第一届
国家图书奖。
1989年《汉语大词典》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世界权威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