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正词法,用
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普通话语词的规则。又称
正字法或写法。汉语拼音正词法最主要的原则是
分词连写,就是把语言划分为词,并把
多音词的各个音节连写在一起成为一个拼写单位。制定分词连写的规则除了参考语法上的词类区分外,还要考虑听觉心理(语感)和视觉心理的要求。因此,汉语拼音的写法和传统语法并不完全一致。
汉语拼音正词法在 100多年前的汉语拼音中就开始使用了。最早是
教会罗马字用加短横的方法分词
连写。其次是清末的一些
切音方案 ,如
卢戆章的 《切音新字》(1892)、
蔡锡勇的《
传音快字》(1896)、沈学的《盛世元音》(1896)、王照的《官话字母》(1900)、朱文熊的《
江苏新字母》(1906)、刘孟扬的《
中国音标字书》(1908)、刘世恩的《
音韵记号国语罗马字产生,开始制订完整的“词类连书条例”,如
黎锦熙、
赵元任、萧迪忱(萧家霖)、孙先六等都拟订过方案。30年代
拉丁化新文字有系统的词儿
连写规则。吴玉章、
林汉达、
倪海曙等在这方面都作过补充修订,使规则更加完善。50年代
汉语拼音方案公布时,没有制订正词法规则。但是公布后,全国出版的大量普通话拼音读物,都是分词连写的。这些读物承袭了国语罗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的分词连写法。后来《
中国语文》等杂志讨论了
汉语拼音正词法的问题。
《现代汉语词典》、《汉语拼音词汇》、《汉英词典》等辞书,都采用了汉语拼音分词连写的编排方式,提高了汉语拼音正词法的水平,丰富了分词连写的经验。
为了使
汉语拼音正词法有统一的条例,1982年3月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汉语拼音正词法委员会,着手制订汉语拼音正词法的基本规则和各种专用规则。经过两年多的研究讨论,并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最后制订成《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于1985年10月发表。2012年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于2012年6月29日发布,10月1日实施。该标准是1996年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修订版,自发布之日起代替并废止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