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盐务局
汕尾市盐业主管机构
汕尾市盐务局是市盐业主管机构,正处级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广东省盐务局
。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盐业的方针、政策,拟订我省地方性盐业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食盐、工业用盐生产、运输、供应的年度计划。实施全省产区盐平衡储备制度和销区盐的国家储备制度。
三、负责制盐企业和加工盐企业(包括以盐为载体在食盐中添加任何
营养强化剂
或药物的企业)的行业管理及从事盐批发业务企业经营许可证和盐业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四、统一管理食盐的分配调拨和国家计划分配的工业用盐的计划供应。负责省外调入盐的管理。
五、负责碘盐的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食盐专营的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全省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六、依照经济区划及合理组织食盐流通的原则,组织各地盐业专营管理。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生产科、运销科、财务科等。
下属海丰县盐务局(汕尾盐业总公司海丰分公司)、
陆丰市盐务局
(陆丰盐业公司)、
陆河县盐务局
(
汕尾市市区盐务局
)(市管单位,副处级建制,辖汕尾市市区盐业公司城区分公司)。
领导班子
朱锦波:汕尾市盐务局局长、汕尾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吴学民:汕尾市盐务局局副长、汕尾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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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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