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政府是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
汝州市的
国家行政机关,对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1988年8月,河南省政府通知“撤销临汝县,设立汝州市(县级),由省直辖,实行计划单列,委托平顶山市代管”。
简介
汝州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因北汝河贯穿全境而得名,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总人口120万,辖21个乡镇(街道),462个行政村(社区),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直管试点县(市)、对外开放重点市、加快城镇化建设重点市、水生态文明城市。
近现代建置
中华民国(1912年至1949年) 初,建置袭清。汝州领县、隶属不变。
民国2年(1913年)2月,为推行道制(在省下设道),对河南原有府县进行裁改,降汝州直隶州为临汝县(治所在今汝州市城区),隶豫西道(治洛阳)。次年6月,改豫西道为河洛道(仍治洛阳),临汝县隶河洛道。
民国16年(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废道,实行省、县两级制。临汝县隶河南省。民国21年(1932年)8月始,在省、县之间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临汝县隶属河南省第五(许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许昌专区)。
民国33年(1944年)5月4日,日本侵略军攻陷临汝城。7月,日伪县政府成立(驻临汝县城),隶河南省第五(许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直至民国末。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至2011年12月) 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临汝县隶许昌专区。
1954年10月至1986年1月,临汝县隶洛阳专区。
1986年2月起,撤销洛阳专区,实行市(地级)管县制,临汝县又改隶平顶山市。
1988年8月,省政府通知“撤销临汝县,设立汝州市(县级),由省直辖,实行计划单列,委托平顶山市代管”。
2011年,经中央编委批准,被确定为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6月1日起,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省单列管理,行政建制、行政区划维持不变。
主要职责
汝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政府领导
刘国朝,汝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领导。
赵战营,汝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市长。
黄红丽,汝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李鑫琪,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23年10月底到2024年4月底,被选派到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跟岗学习锻炼)
张飞,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大峪镇党委书记。
高永利,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锻炼一年,不占职数)
赵国明,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郭玉玮,汝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秘书长)
机构设置
市政府组织机构
地址
河南省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