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2年4月,核编28名,在编人员26名(外借2名),外聘6名,中共党员14名。监督所内设办公室、稽查审批科、业务管理科、综合监督科和四个分所。现有公共场所692户,有职业危害生产企业251家,医疗机构199家,学校卫生102家,放射卫生22家,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4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4家。
主要职能(工作职责):承担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医疗机构、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爱国卫生等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负责公共场所、放射诊疗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职业危害建设项目核准的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
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重大疫情和突发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承担区卫生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