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海珠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委发[2001]19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简介
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部队无军籍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职能和1980年以前户籍在本区的行政、
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职工的代管职能。
3、对区辖内高中毕业及以下学历的新成长劳动力、社会闲散人员、新迁入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发放《失业证》的职能。
4、为本区辖内已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服务的职能。
5、核准发放独生子女优待证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加强街道党工委对街道和社区各项工作的政治领导职能。
2、加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能。
3、办事处不再直接兴办街道企业。
(三)新增加的职能
1、 开展社区党建的职能。
2、 外来人员管理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
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
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保证区委、区政府有关政令、决策和各项任务在街辖区贯彻执行。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6、对以本街道、社区为主要工作及服务对象的区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和服务机构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行使评议、共同考察和奖惩、任免建议权。
7、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8、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管理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开展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发展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提高市民质素,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按市、区授权,行使一定的检查监督权、审批(审核、核准)管理权、公共配套设施知情权及参与验收权,指挥、调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的日常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社会治安防范网络,落实各项防范和管理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对居民和社区内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制定辖区内社区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优化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扶持、培育各种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
6、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工作,扩大就业渠道。
7、按政企分开的要求,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和信息引导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维护
市场经济秩序;
8、负责办理市、区依法依规下放街道的有关事务;落实计划生育、民兵兵役任务;
9、负责社区信息化建设和宏观管理。做好规划,提高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对社区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10、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服务,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管理好集体资产。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督修、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2、完善民主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程序,提高有关居民事务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不断扩大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渠道,提高公民参政意识和完善参政议政机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江海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设5个职能科室。
(一)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保密、档案、统计、信息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城市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信息网络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
爱国卫生运动、除害灭病和消毒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科、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挂民政科牌子)
规划发展
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提供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和社会调解服务;负责来信来访和及时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经济管理科
代表街道办事处管理和检查监督街道国有、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资产),并保值增值;结合社区建设和服务,拓宽经济活动领域,推动社区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维护
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五)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编报本街人口计划,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统计计划生育有关数据,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居民(村民)委员会和辖区机团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地址
联系地址:海珠区赤岗大塘解困小区聚德东路18号
更改为: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