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航道、港口、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铁路规划。指导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省港口岸线、陆域、水域交通运输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除长江和沿海以外的本省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和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省铁路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民用航空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全省航空产业发展。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职责分工。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渔船检验相关衔接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交通运输厅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参与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督查、目标考核、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要会议、活动;承担机关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划和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备案;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立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综合计划处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地方铁路、民用机场发展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发展规划和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枢纽等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拟订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省干线航道、港口、枢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铁路、民用机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养护、行业管理经费年度投资计划;承担交通建设前期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后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扶贫项目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四)科技处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节能减排工作。
(五)航空处
拟订全省航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提出有关政策、法规建议,承担省内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承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对全省民用机场、民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航线的开辟和重大航空任务的实施;承担全省航空产业统计、信息工作;承担与上级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六)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有关部门和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七)财务处(审计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资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机关部门预决算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信贷、利用外资的有关财务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规费政策,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费征管工作。
(八)政治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厅管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文明创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厅属学校管理;承担厅属社团、统战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在宁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对内称厅战备处。
人员编制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04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厅长1名,副厅长6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长(主任)33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处长(副主任)22名。
领导班子
吴永宏 :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公室主任
侯建宇 :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金 凌 :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惠先宝 : 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
凌耀初 :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王慧廷 :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冯兆祥 :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铁路办公室副主任
张 欣 :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方建华 :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级干部
侯建宇 : 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海鹰 :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二级高级监察官
宋国森 :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
蒋 波 : 省邮政管理局局长兼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丁峰: 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
直属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工会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规划研究中心
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6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被确定为江苏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1年11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