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
江苏省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政策指导、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省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规划。
(二)研究分析各国发展动态和政策走向,围绕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
(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
(四)统筹安排并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
(五)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指导全省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六)承担我省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审核管理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
(七)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承担我省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照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八)承办我省对外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和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指导我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省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省外国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务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省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我省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省涉外应急事务处理。
(十)负责我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一)主管来我省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我省的新闻机构事务。
(十二)代管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外事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要、文秘、档案、督办、会务、保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翻译人员专业职称的管理工作;承担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处(国际问题研究室)
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承担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汇总、编研、追踪外事信息和国际形势、国别政策及热点问题,为全省外事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承担全省友好城市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承办江苏省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有关事宜。
(三)出国来华管理处
承担全省因公出国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协调平衡各市和省直部门出访、来访计划;牵头组织审批权限内的出国会办会议;办理有关出访任务的报批手续;根据授权,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出国管理中要求我驻外使领馆协助的有关事宜;指导、协调境外我省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四)护照签证处
颁发、收缴、管理我省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及各类出国证明;承担申办我省因公出国人员的外国签证工作;处理境外我省公民护照的相关事务;承担全省护照专办员培训工作;受委托承担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在我省机构和人员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因公出国(境)团组廉政、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五)领事处
承担接待和管理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及人员的来访工作;承办与驻华使领馆的交涉事项;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进修生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省有关边境、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有关涉外会谈、会晤工作;承办领事认证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有关事宜,承担对我省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调研和监管工作,审核、审批我省民间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事项。
(六)礼宾新闻处
协调、指导全省外事礼宾工作;承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统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指导全省对外新闻交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邀请、接待和管理外国常驻和临时来访记者工作;参与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管理和联络工作。
(七)亚洲处
(八)欧非处
(九)美大处
上述三个处的主要职责是:
研究分析主管地区、国家的形势和政策动向;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具体政策;推动我省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办理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审核或审批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十)港澳事务处
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我省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我省公务人员因公赴港澳地区的审核或审批工作;推动我省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我省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承担我省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我省的有关事务。
(十一)民间交流促进处(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
承担有关民间外事工作;承担与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江苏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具体工作;承办省内对外友协系统的有关事项;指导各市对外友协的业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孙 轶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钱文华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成员、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领事处被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授予“江苏省外事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口岸转运工作专班荣获“江苏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