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是江苏省主管商务的
行政部门,位于
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内贸发展
规划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省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省口岸工作政策和开放规划。按规定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省电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
(六)按规定负责全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开发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全省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等管理工作,负责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
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
(八)牵头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省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十)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省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
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依法核准、报批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全省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及赠款,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二)组织协调我省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推进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推进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省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六)负责我省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七)协调海关、银行、外汇、
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受省政府委托,指导、管理省贸促会的工作。
(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十)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商务厅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陆路空港口岸处、海港口岸处、开发区处、对外贸易处 (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服务外包处)、外国投资管理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进出口公平贸易处(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处)、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协调处、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行政审批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省海外经贸机构管理办公室、台港澳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现任领导
副厅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中共江苏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
姜昕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
郝建祥党组成员、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汤大军
直属单位
江苏省世界贸易组织事务中心(江苏省世界贸易组织事务办公室)
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江苏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江苏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江苏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荣获“江苏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江苏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党支部入选江苏省级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9号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