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
江苏省2016年成立的社会团体
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厅(业务主管),江苏省一级学会。2016年7月经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正式成立。
学会宗旨
学会的成立将为繁荣江苏流行音乐,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提高江苏流行音乐创作和制作的水平、推出更多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佳作,更好地组织开展江苏省流行音乐理论研讨、创作、制作、演艺及推广和传播等方面的研究活动,并为发展流行音乐产业,活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学会业务范围
(一)推动江苏流行音乐的学术发展,组织开展流行音乐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性学术交流与研讨,促进流行音乐学科发展。
(二)开展流行音乐专业培训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培养流行音乐理论研究、创作的专业人员。受相关部门委托,组织举办相关活动;
(三)加强与国内外流行音乐界的联系与交往,促进国际流行音乐文化学术交流,推动江苏优秀流行音乐走出去。
(四)编辑、出版、发行与流行音乐有关的书籍、音像制品等,创办流行音乐相关网站,构建互联网传播平台。
会员管理
学会广泛吸纳会员,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采用自愿申请方式,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对推动江苏流行音乐学术发展有贡献的有关人士或有关单位。
申请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两名常务理事推荐;
(三)经主席团的合议庭讨论通过;
(四)完成入会申请、批准手续后,缴纳会费后由学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并公告。
会员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下辖艺术团
为进一步推动江苏流行音乐发展,围绕“江苏文化强省”建设目标,体现“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江苏流行音乐艺术团正式成立。
江苏流行音乐艺术团将面向全省招募、选拨流行音乐艺术人才,吸纳优秀流行音乐艺术家,展现江苏流行音乐创作、制作及展演水平,发现、挖掘流行音乐人才,培育、推广和传播流行音乐新秀及原创作品。
江苏流行音乐艺术团是非营利组织,在促进流行音乐产业及人才培养共同发展的同时,也着重着眼于公益事业。将策划开展系列公益惠民演出项目。另一方面,艺术团将加强与国内外流行音乐界的联系与交往,促进国际流行音乐文化展演交流,推动江苏优秀流行音乐走出去。从而能够更好地整合江苏多元化的艺术元素,推动江苏文化艺术的建设与发展,寻找更多的合作契机,搭建更多的合作平台。
相关赛事
由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学生联合会主办,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承办的首届江苏省大学生流行音乐大赛于2018年上半年在南京艺术学院举办,大赛每年一届,开设流行演唱类、乐队类比赛项目。5月20日江苏省流行音乐高校联盟成立,首批18家高校联盟单位。
为激励不同年龄层次热爱音乐的人们参与,以及促进江苏省流行音乐的发展,树立江苏省流行音乐风向标,填补了江苏省内流行音乐没有专项大赛的空白。首届江苏省流行音乐大赛(城市赛)于2018年7月在南京国际青年文化中心举办。大赛分为三大类别:流行演唱,器乐演奏,乐队。分设少儿组,少年组和成人组,分设8个城市海选赛区,包括南京、徐州、盐城、镇江、扬州、无锡、南通、苏州。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8 17:35
目录
概述
学会宗旨
学会业务范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