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一届省运会于1985年至1986年在
徐州市进行,有四个部(中小学部、高校部、职工部、优秀运动员部)进行比赛。
除中小学部的田径决赛,高校部的篮球、乒乓球决赛,职工部的篮球、足球决赛,优秀运动员部的田径、乒乓球比赛集中于1986年10月4日至8日在徐州市进行外。其余各部各项比赛分散在省内若干市、县进行。
中小学部设20项:田径、体操、技巧、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垒球、毽球、举重、射击、击剑、棋类、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无线电测向、摔跤、武术;优秀运动员部除集体项目外,凡是有优秀运动员的项目(24项),只要有两个单位报名的均进行比赛。
本届运动会对竞赛体制进行了改革,把第十一届省运会放到省会以外的市——徐州市举行,这在我省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全国历史上也是第一次。同时,将过去以地区为单位综合组团参加省运会改为高校、中小学、职工、优秀运动员4个部分组织竞赛,并分别以省高教局、省教育厅、省工会、省体委为主,组织各个部的比赛,提高了职工、高校、中小学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积极性,推动了体育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