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红十字会
国际性人道救援组织
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于1956年。南京,苏州、无锡、江阴、武进等地区建立红十字组织并开展救护、赈济活动已有9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在政府关怀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红十字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大力倡导和实践救死扶伤、扶危济困、尊老助残、助人为乐的精神,积极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在备灾救灾、群众救护、社会服务、推动无偿献血、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台湾事务服务、增进国际友好交流和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某些方面起到了政府和其他团体不可替代的作用。江苏省红十字会多次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机构简介
红十字会是国际性人道救援组织,与联合国、奥委会并称三大国际组织。江苏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江苏境内建立红十字组织并开展人道救援活动已有100多年历史。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于1956年,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红十字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努力当好政府人道工作助手。在备灾救灾、社会救助、群众救护、社区服务、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推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台港澳事务、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某些方面起到了政府和其他团体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江苏省红十字会多次被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颁布实施后,全省红十字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红十字事业是造福社会、惠及后人的崇高伟大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106个县(市、区)都建立了红十字会,分布在全省各条战线上的5400多个基层组织和385万会员正高举人道博爱奉献旗帜,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组织机构
江苏省红十字会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部、监事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会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计算机网络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的管理及国内外捐赠款物的审计监督。
  主 任:郝 宁
  
  (二)赈灾救济部(应急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定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援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灾情考察,根据需要提出救灾救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群众开展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现场的自救互救;负责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信息发布;管理及实施本级人道救助基金及非定向捐赠款物。
  部 长:聂 城
  
  (三)卫生救护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定应急救护、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防病和灾难应急知识;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和表彰;负责南丁格尔奖章获奖人选推荐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冠名和开展人道救助工作。
  部 长:王旭明
  
  (四)筹资项目部
  主要职责:拟定对外交流合作、筹资和项目工作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红十字组织的联系、交流和合作;负责国内外捐赠款物的募集、项目合作及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实施;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负责省红十字会筹资项目库和捐赠人数据库。
  部 长:张 燕
  
  (五)组织宣传部
  主要职责:拟定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会员、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负责红十字理论研究、内外宣传工作等。
  部 长:丁玉琴
  
  二、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书 记:徐国林
  副书记:林凤勇、仲朝阳
领导名单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一届执委会领导名单(1956年—1962年)
主席:盛立
副主席:王慰曾、计雨亭、陈祖荫、瞿立衡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二届执委会领导名单(1962年—1981年)
会长:盛立
副会长:计雨亭、叶桔泉、吴渔邨、瞿立衡、王慰曾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名单(1981年—1985年)
会长:盛立
副会长:朱朱、于福厚、瞿立衡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名单(1985年—1990年)
名誉会长:陈邃衡、盛立
会长:杨詠沂
常务副会长:盛天任
副会长:沃丁柱、陈萍、冯嘉友、张秉铎、候金镐、许植之
秘书长:姚士春(1988年9月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副秘书长:陈学义(兼)、徐强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领导名单(1990年—1994年)
名誉会长:李执中、陈邃衡、盛立
会长:吴锡军
常务副会长:盛天任
副会长:沃丁柱、陈萍、张秉铎、蒋孝文、陈尚明、许植之、夏奉瑛、唐冠文、周德藩(1992年3月五届二次理事会增补)
秘书长:姚士春(1993年退休)、张立明(1993年3月五届三次理事会增补)
副秘书长:徐强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领导名单(1994年—2002年)
名誉会长:陈焕友
名誉副会长:张怀西、陈邃衡、盛立
会长:吴锡军
常务副会长:陈萍
副会长:王湛、张连发、刘洪褀、张秉铎、周加才、蒋孝文、周德藩、吴观陵、许植之、李中和(1997年六届三次理事会增补)
秘书长:张立明
副秘书长:徐强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领导名单(2002年—2008年)
名誉会长:回良玉、李源潮、陈焕友
名誉副会长:陈邃衡、盛立、胡毓晓(2006年6月七届四次理事会聘请)
会长:吴锡军
常务副会长:刘洪褀、周加才
专职副会长:张立明(2004年3月增补)
副会长:李一宁、周和平、赵顺盘、赵庆侠、周珉、姜映梅、候学元、黄晓平、张肖敏、杨炤明、丛建国、许仲梓、黄峻、刘沈林、陈尧(2005年七届三次理事会增补)、郭兴华(2005年七届三次理事会增补)、丁晓昌(2006年6月七届四次理事会会增补)、秦军(2006年6月七届四次理事会增补)、陈光标(2006年6月七届四次理事会增补)
秘书长:张立明(2004年3月担任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单加海(2006年6月七届四次理事会增补)
副秘书长:徐强(2007年退休)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领导名单(2008年——2014年)
名誉会长:梁保华、罗志军
会长:吴瑞林
常务副会长:潘宗白、张立明
专职副会长:单加海(2008年至2011年3月)
专职副会长:李新平(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
副会长:朱步楼、徐金万、周 琪、周和平、陈 尧、王晓明、王汉春、丁晓昌、秦 军、凌 航、黄晓平、徐文宝、黄祖瑚、孙 彬、许仲梓、杨 休、陈光标、吴国平、马嘉樑、孙达华、高晓东、张卫东(2011年1月八届三次理事会增补)、胡金波(2011年1月八届三次理事会增补)、庄同保(2011年12月八届四次理事会增补)、王少邦(2011年12月八届四次理事会增补)、陈励阳(2011年12月八届四次理事会增补)
秘书长: 李玉宁
办公室主任:冯 德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领导名单(2014年3月31日——2019年12月18日)
名誉会长:罗志军、李学勇(2014年3月31日—2017年1月9日)
李 强、石泰峰(2017年1月10日—2018年1月15日)
娄勤俭、吴政隆(2018年1月15日—2019年12月18日)
会长:何 权
常务副会长:盛 放(党组书记)(2014年3月31日—2018年8月8日)
常务副会长:齐敦品(党组书记)(2019年4月8日—2019年12月18日)
专职副会长:徐国林(党组成员)、赵 凯(党组成员)、李培森(党组成员)(2019年1月21日—2019年12月18日)
兼职副会长:朱步楼、庄同保、杨志纯、周和平、黄晓平、陈励阳、章大李、黄祖瑚、洪 流、胡万进、张桂平、吴国平、孙达华、蒋加平、高晓东
兼职常务理事:杨庆国、李明杰、刘建东、赵 兵、孟 非、恽建新、顾建清、冯攀台、张学才、李玉宁
秘书长:赵 凯(兼)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领导名单(2019年12月18日——)
名誉会长:娄勤俭、吴政隆、信长星、许昆林
会长:夏心旻
常务副会长:齐敦品(党组书记)
专职副会长:徐国林(党组成员)、赵 凯(党组成员)、李培森(党组成员)
挂职副会长:陈小兵(党组成员)
兼职副会长:王思源、洪 流、沙维伟、沈益锋、朱从明、李少冬、王宁生、胡万进
常务理事:赵岩、支苏平、赵凯、李培森、陆红、陈小兵、沈益锋、朱从明、沙维伟、李少冬、洪流、王宁生、胡万进、公永刚、王文、魏学党、周叶春、汤明海、张晓北、林凤勇、张杰、赵俊、马朝群、荆晅 、池子华
秘书长:林凤勇(党组成员)
现任领导
名誉会长
信长星 许昆林
会长
赵岩
副会长
支苏平(常务) 李培森(专职)陆 红(专职)陈小兵(挂职) 沈益锋(兼职)朱从明(兼职)沙维伟(兼职)李少冬(兼职) 洪 流(兼职)王宁生(兼职)胡万进(兼职)
秘书长
江苏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林凤勇
入会须知
一、入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第三条中已对入会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凡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交纳会费的,可以自愿参加红十字会。”因此只要是中国公民,无论其是哪个民族、什么肤色的人种,无论其有何种信仰等等,只要本人自愿并遵守章程,都可以入会。这一入会条件充分反映了中国红十字会组织接纳成员具有广泛性,同时也体现了红十字组织的中立性和普遍性。
二、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基层红十字组织批准,报县级以上(含县)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确认其会员资格;团体单位入会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以上(含县)红十字会批准,发给证书和标牌,确认其团体会员资格。
入会的几点说明:第一、在本单位尚未建立红十字组织的情况下,个人要加入红十字会可以到其所在单位的上级部门红十字会或向地区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第二、在我国的外籍人员若要参加所在单位基层红十字会的活动,可以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的身份参加,但不可加入中国红十字会成为会员;第三、在校学生参加红十字会,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第四、对红十字事业有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含县)红十字会可以直接接受为会员。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
1、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佩戴红十字标志;
5、团体会员的权利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会员的义务: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3、按期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5、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二党支部被确定为江苏省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1年10月,江苏省红十字会筹资项目部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8 11:10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