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菊莲,女,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
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博罗县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87年09月,在惠阳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系学习;
1990年07月,在惠阳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处工作(期间:1992年4月至1992年12月,参加广东省高校工委、高教厅在中山大学举办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5年05月,任
惠州大学学生处
主任科员(期间:1994年6月至1997年12月,参加
中山大学哲学专业本科班学习并毕业);
2001年07月,任惠州学院团委副书记(
副处级);
2006年11月,任惠州市博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参加
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
2009年06月,任惠州市博罗县委常委、县政府
常务副县长;
2012年02月,任惠州市博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党组书记;
2012年03月,任惠州市博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16年03月,任惠州市博罗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16年04月,任惠州市博罗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11月,任惠州市委常委,博罗县委书记。
2017年01月至2018年09月,任惠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博罗县委书记。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惠州市十、十一届市委委员,市八、九、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市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8月8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惠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博罗县委书记江菊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19年2月25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博罗县委原书记江菊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菊莲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江菊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自省自律意识缺失,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江菊莲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广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