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体育局是主管全省体育工作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省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国际间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六、组织体育领域的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七、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的审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八、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九、负责全省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
2、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局机关各工作制度
3、负责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工作
5、承办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和房屋管理工作
6、负责本系统外事工作
群众体育处
1、研究和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和拟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3、组织或监督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4、指导和推动
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
社会体育的发展
5、负责实施对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奖励工作
6、负责对部分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资金的规划、分配或使用的监督
竞技体育处
1、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2、研究制定全省性
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负责裁判员管理工作
3、统筹协调重大赛事的竞赛组织和参加全国比赛年度计划工作
4、负责各项目一级运动员和裁判员(及以上等级)的审核等工作
5、指导协调省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及参加全运会方案的制订
6、审核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的配备和运动员的调整工作,参与制订教练员岗位培训计
7、负责指导体育后备人才的规划和各类体校的业余训练
8、研究拟定体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
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计划财务产业处
1、负责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综合性统计工作
2、研究拟定
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市场,审核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
3、指导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
4、负责编制省级年度体育事业
财务收支计划及审核汇总财务决算
5、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本系统
内部会计监督制度6、负责协调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等工作。
宣传教育法规处
2、组织或指导教练员岗位培训,参与
江西省师范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省体校年度招生、文化教育工作
3、负责地方性体育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体育执法检查
4、负责体育工作和重大体育活动、赛事的宣传报道,发布重大
体育新闻。
人事处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2、参与研究拟定和实施重大体育体制改革方案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练员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运动员、教练员工资、奖励及有关运动员招收分配、伤残评定等制度
4、负责教练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上岗培训的审核工作
5、承办全省性群众体育组织的资格审查和领导人员的推荐事宜
6、负责本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及出国留学人员的派遣。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