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投资公司成立于1989年2月,为副厅级公司,归口省计委领导。已成为江西省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政府投资主体。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简介
江西省投资公司先后在国内外资金市场融资44.56亿元。利用公司自身的良好信誉和雄厚实力为大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经济担保,有效地发挥了政府投资主体的投资导向作用。
截止98年8月,江西省投资公司下属员工96人,辖全资子公司5个。经营管理项目490多个,其中国家和省重点项目35个,总资产121亿元。电力项目是公司的投资重点,投资累计达45亿元。合资项目30个,出资总额5.95亿元人民币。总负债404200万元,所有者权益729200万元,经营利润13000万元,负债率35.7,总资产经营利润率1.15,净资产经营利润率1.78。
公司从95年起开始调整发展战略,进行资本经营,投资方式已从最初的委托贷款管理转变为资本经营,一大批原来的债权项目经过改制成为公司的参股、控股项目。江西省投资公司前控股的大型项富有丰城、新余、赣能、东津四个发电有限责任(股份)公司,其中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为绩优上市公司。参股的大型项目有景德镇、井冈山华能、拓林、九江三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昌九化工集团公司,九江石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等。
投资公司多方位发展,创办了房地产公司、贸易公司、进出口公司和广告公司,经过几年的开拓和发展,开辟了南昌市高新住宅小区、昌北油库及进出口业务渠道。今后,投资公司还将陆续采用兼并、收购、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实现存量资产的流动重组,优化投资结构,逐步形成公司的优势产业,实现规模经营,加速资本规模扩张。
发展思想
公司始终坚持以“深化改革,保证重点,强化收贷,拓宽经营、增强买力、稳步发展”为主导思想,积极探索投资企业化经营的新路子,逐步建立和完善
基本建设基金运行机制。为保证江西省重点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改善产业结构和投资环境作出了较大贡献。以政策性投资为主,经营管理本省的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保证基础性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是公司的一贯宗旨。公司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投资计划,千方百计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每年的资金到位率都突破100%。公司经营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35个,投人资金50多亿元,约占公司资金投入总量的90%。贯溪化肥厂、抚州造纸厂、九江化纤厂、万安水电站、萍乡电厂扩建、景德镇电厂、新余电厂、九江电厂二期、东津水电站一大批重点工程先后开工、建成、投产,增强了江西经济发展的后劲,改善了江西省投资环境。
为了扩大重点建设的资金来源,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筹集国内外资金。共向社会发行债券2.59亿元,融通国内资金4亿多元,利用外资2.7亿美元。此外还吸引国家主体投资十几亿元,并为重点项目的30多亿元内外贷款提供了经济担保,发挥了政府投资主体的投资导向作用,引导了社会资金向基础设施倾斜,使有限的资金产生了高于自身几倍的效果。
为了盘活基金存量,按期回收本息,公司采取种措施,强化收贷机制,回收逐年增加,到1995年加收本息累计17.4亿元,绝大部分再贷于重点建设项目,较好地保证了的流动性、安全性。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深化改革,保证重点,强化收贷,拓宽经营、增强买力、稳步发展”为主导思想,积极探索投资企业化经营的新路子,逐步建立和完善
基本建设基金运行机制。为保证江西省重点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改善产业结构和投资环境作出了较大贡献。以政策性投资为主,经营管理本省的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保证基础性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是公司的一贯宗旨。7年来,公司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投资计划,千方百计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每年的资金到位率都突破100%。7年中,公司经营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35个,投人资金50多亿元,约占公司资金投入总量的90%。贯溪化肥厂、抚州造纸厂、九江化纤厂、万安水电站、萍乡电厂扩建、景德镇电厂、新余电厂、九江电厂二期、东津水电站一大批重点工程先后开工、建成、投产,增强了江西经济发展的后劲,改善了江西省投资环境。
为了扩大重点建设的资金来源,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筹集国内外资金。7年来,共向社会发行债券2.59亿元,融通国内资金4亿多元,利用外资2.7亿美元。此外还吸引国家主体投资十几亿元,并为重点项目的30多亿元内外贷款提供了经济担保,发挥了政府投资主体的投资导向作用,引导了社会资金向基础设施倾斜,使有限的资金产生了高于自身几倍的效果。
为了盘活基金存量,按期回收本息,公司采取种措施,强化收贷机制,回收逐年增加,到1995年加收本息累计17.4亿元,绝大部分再贷于重点建设项目,较好地保证了的流动性、安全性。
为了开辟基金保值增值新途径,公司大胆进行探索,按照“围绕投资搞经营,搞活经营保基金”的方针,积极稳妥开展物资产品经营、设备成套租赁经营、房地产开发,并以参股、控股方式创办了十几个自营企业。公司制定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实行科学管理,增强融资能力,控制负债比率,转变经营方式,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并把争取金融职能,组建设资集团,搞好控股经营作为加快公司发展,壮大公司实力的三大途径。
95年7月,经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投资公司机构编制方案中,明确江西省投资公司是“全省从事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和经营活动、组织合经营性投资活动的主体。”
1996年6月10日赣府厅字[1996]5号文还明确授权省投资公司为“两金”资产所有者代表,即江西省从1988年1月1日起接国发[1987]111号文件规定征收的电力建设资金和从1989年开始征收的新电新价资金即地方还本付息金(统称“两金”)归省政府所有。使用“两金”建设的电厂项目,产权按该资金所占电厂总投资的比例来确定,归省政府所有,并按此比例享受所有者的权益。省政府拥有的产仅授权省投资公司为资产所有者代表,并负责经营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八五”期间,江西省投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转贷国外
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投入本省电力项目资金27.8亿元,成为江西省电力建设资金注入的主渠道。(摘自中国投资协会《通讯》1996.4、5期)
江西省投资公司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减少经济损失,于96年下半年相继对拖欠、管理不善的高安石脑厂和新鑫磁碟公司向南昌市人民法院和新余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经过法院的调查、取证,最近,两个法院分别对这二个合同纠纷案判决江西省投资公司胜诉,高安石脑厂和新鑫磁碟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江西省投资公司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判决书并送达公司、贷款单位及担保单位。(摘自中国投资协会《通讯》1997.8期)
江西省投资公司、省工业投资公司参股昌九化工股份公司。昌九化工股份公司于1997年8月18日开始筹建,1998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许发行股票的批文,1998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会公众股,取得圆满成功。昌九化工股份公司是经省政府、省体改委同意批准,由省石化国资公司、九江市政府、省投资公司和省工业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全省首家跨地区的大型化工集团“
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并通过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生产产品有尿素、合成氨、聚丙烯。昌九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9年1月8日在江西南昌华赣大厦举行,出席会议的有省政府副秘书长洪礼和、省体改委主任吴明辉、省征管办副主任何渭滨、省石化厅厅长杜喜学、九江市市长助理刘元国、省投资公司总经理王平等有关领导。昌九化工股份公司筹委会主任邓兴明作了筹建公司的工作报告。 (摘自该公司简报)
99年2月江西省投资公司举行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江西省投资公司经过十年开拓与耕耘,构建了一个由8个职能部门,6个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公司,1个上市公司,13个参股公司473个债权项目组成的江西省最具实力的国有资产投资和经营主体之一。公司资产规模达113亿元,是成立之初的25倍,注册资本18亿元,为创业之始的5倍,累计回收贷款本息23.81亿元,滚动开发、经营电力基金的30多亿元,为重点项目提供经济担保30多亿元,利用外资26.13亿元,发行债券3.85亿元,向金融机构融资8.77亿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84亿元。实现了公司“从资产经营走向资本经营,从资金市场走向资本市场,从债权投资走向股权投资,从分散投资走向集中投资”四次成功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