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是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整合原
江西省高招办、中招办、
自考办基础上合并组建成立的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于
江西省教育厅。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拟订全省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招生、考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成人高校的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全省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升学考试的命题、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制定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计划,管理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自学考试学籍管理,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工作;承担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的与教育有关的其它考试;指导有关考点的建设,指导考风考纪建设,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考试违纪舞弊事件;承办省人民政府及委厅交办的其他考试工作和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综合协调院党委和行政日常工作;负责院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事项的安排和重要决定的督办;负责文秘、新闻发布、机要、档案工作;负责院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后勤、保卫等工作。
党群工作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
负责本院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统筹管理相关考试的考风考纪建设;负责考试巡视、督考的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本院承办的各类考试、招生违纪舞弊事件。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政审、体检、制卷、考试、评卷、录取及单招、空军与民航飞行学院的招飞等工作;公布并实施中央部属院校、全国地方院校在赣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负责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和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的考试资格审查;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宣传及科研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与社会考试处
参与拟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政策;公布并实施全国有关高等院校在赣成人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制卷、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承担教育部考试中心主管的、在我省开考的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管理和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和境外教育机构委托在赣举办的各类考试;负责社会考试的项目开发工作;承担省教育厅授权的其他各类考试;负责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与社会考试宣传及科研工作。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
参与拟订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负责中等学校招生的报名、建档、制卷、考试、考籍和成绩管理等工作;指导并协调全省各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师范教育)、成人中专和初中后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公布并实施全国有关高、中等职业院校在赣招生计划;负责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制卷、考试、成绩录入和转迁、考籍管理、质量监控与评价等工作;负责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宣传及科研工作。
自学考试处
参与拟定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自学考试的政策咨询和社会助学管理工作;编制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课程考试计划和报考简章;负责遴选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组织审定自学考试开考课程非教育部指定的教材资料;负责全省自学考试的考籍、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学考试的报名、制卷、考试、评卷、成绩录入和复核等工作;管理自考毕业证书核发工作;负责教育部指定的远程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协助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的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注册与年审等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宣传及科研工作。
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开发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招生考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建立各类考生信息库和各类学校招生网上录取的技术保障;负责建立各类考试成绩和各类考试证书发放数据库;负责本院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与信息安全;组织全省招生考试管理软件的开发、完善和应用培训;归口管理本院有关信息资料等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考试的考点建设总体规划、基本规范、技术标准及其建设工作。
命题处
负责相关考试命题工作;制订题库(含卷库)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有关考试试题的参考答案和评分说明;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及省际间协作命题任务。
现任领导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副书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徐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副书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曹正龙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建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熊礼淼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
文明单位”荣誉。
办公地址
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