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群众艺术馆
江西省境内公益性事业单位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始建于1956年,1961年撤销。1963年恢复,1966年撤销。1979年恢复。隶属于江西省文化旅行厅,是从事全省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指导、辅导、研究、培训等业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组织、指导全省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培训文化馆(站)文化干部,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进行群众文化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协调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群艺馆、文化馆(站)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开展全省民族民间文化挖掘、整理、研究、传承活动。
主要职责
协调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群艺馆、文化馆(站)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全省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有计划地培养文化馆(站)的艺术干部,对群众业余艺术组织进行业务辅导,组织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保护工作,以推动群众业余艺术活动的开展和提高。
人员力量
现设办公室、档案信息部、调查研究部、美术摄影部、艺术培训部、《鹃花》编辑部、物业部7个部门。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7人。
编辑、出版、发行《鹃花》杂志,编辑《江西群文通讯》,编辑并推荐适合群众业余艺术活动需要的演唱材料和业务学习材料。
工作内容
本馆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编辑《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讯》、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保护工程”的研讨、交流等事项。
领导成员
馆长胡爱萍、书记程明、副馆长:王世平。
参考资料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概况.江西省群众艺术馆.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2 09:0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人员力量
工作内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