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群众艺术馆始建于1956年,1961年撤销。1963年恢复,1966年撤销。1979年恢复。隶属于江西省文化旅行厅,是从事全省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指导、辅导、研究、培训等业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组织、指导全省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培训文化馆(站)文化干部,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进行群众文化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协调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群艺馆、文化馆(站)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开展全省民族民间文化挖掘、整理、研究、传承活动。
协调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群艺馆、文化馆(站)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全省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有计划地培养文化馆(站)的艺术干部,对群众业余艺术组织进行业务辅导,组织开展全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保护工作,以推动群众业余艺术活动的开展和提高。
现设办公室、档案信息部、调查研究部、美术摄影部、艺术培训部、《
鹃花》编辑部、物业部7个部门。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