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信管理局,2001年2月22日组建成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有关事宜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2]17号)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级)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江西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历史沿革
2001年2月22日,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成立。
主要职责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为正局级建制,独立设置党组,实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部省双重领导体制,行使全省通信行业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省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二)负责受理、核发全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会同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全省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三)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连互通和公平接入,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四)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五)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党政专用通信、应急通信工作;
(六)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任领导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处、机关党委)、通信发展处、电信管理处、通信保障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处)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698号
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新闻发布、后勤事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才培训、综合治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监察处、机关党委):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政策和重要文件;牵头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监察、精神文明工作;承担局党组纪检组日常工作,指导行业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信发展处:研究全省通信行业发展趋势,提出发展思路、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省通信行业经济运行和市场竞争状况,提出对策建议;负责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协调全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建设,促进共建共享;负责全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标投标及通信网络防灾管理,审核通信建设企业资质、个人资质;按分工承担全省战备应急通信和国防信息动员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信管理处:依法对全省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实行监管,落实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负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年检等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新型电信业务商用试验,监督电信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维护国家和用户权益;根据授权负责全省通信网码号、互联网站备案和IP地址、域名等资源的管理工作;承担推动实施江西省“三网融合”有关工作;监管全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负责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管理,检查电信业务资费政策标准执行情况;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信保障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处):落实国家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政策,协调管理全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推进电信用户实名管理;监管全省通信网络运行安全,拟订全省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开展全省特殊通信、党政专用通信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