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民政局
江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江阴市民政局是江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21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市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对象的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七)负责研究本市行政区划布局;承担镇(街道)设置、撤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村(居)委会设置、撤并工作。承办本市行政区划内边界勘定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本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组织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负责边界勘定工作;协调整理勘界档案。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委会的选举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登记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
(十四)拟订全市老龄工作政策,负责全市老龄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五)拟订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和信息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保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承担党政信息管理、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负责全局党建工作;承担全局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办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政审报批;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开展机关共青团、工会及妇联工作。
承办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民政系统信息化的培训工作;负责民政电子政策应用系统和门户网站的开发建设、网络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规划财务科
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各类民政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和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起草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审核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参与省、市、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地名命名、更名、登记审核;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科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深度救助和保险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办全市社会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承担江阴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社会事务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与其他市之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科
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收养登记工作。
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全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顾洪伟
获得荣誉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参考资料
江阴民政.江阴市民政局.
机构职能.江阴市民政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6 01:3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