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盐务管理局是隶属于
池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单位简介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池州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池州市盐业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局司现有在职职工123人,拥有总资产8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48万元,流动资产482万元。商业用房5118m2,其中营业用房2503m2,年均购进各类盐9000余吨,市公司本身全年销售各类盐3800吨左右。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人事科、办公室、经营业务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市场发展科。
经营机构
池州食盐配送中心、营销部、碘盐包装厂。
直属单位
领导班子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书记:赵晓飞。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汪孔和。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监事:唐健龙。
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兼
东至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