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道胜,男,
汉族,1956年1月生,湖北
宜都人,中共党员,湖北省直机关业余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专文化,三级律师。
人物经历
1974年——1976年,在湖北省宜都县红花区新华大队当知青;
1976年——1978年,湖北公安学校学习;
1978年——1984年,湖北省公安厅政研室干部;
1984年——1989年,湖北省委政法委干部处副科长、科级干事;
1989年——1994年,湖北省委政法委副处级干事、办公室副主任;
1994年——1997年,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6.03—1997.02 挂职任湖北省通城县委副书记);
1997.07——1997.12,中共湖北省黄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7.12——1998.12,中共湖北省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8.12——2007.04,中共湖北省黄石市委副书记;
2007.04——2008.02,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
2008.02——2016年05月,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16年01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01月1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1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汪道胜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要成就
在黄石市工作期间主编了《政法研究与实践》、《黄石文明市民手册》两本书籍,计43万字;在国内、省内有关刊物上发表了《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等11篇论文,其中《转变观念,服务中心,用十五大精神指导政法工作》获1997年度全省政法调研优秀论文二等奖,并被公安部《调查报告选编》第七辑首将刊载。1998年9月荣立全省公安系统抗洪抢险二等功。
汪道胜 1956年1月生,湖北宜都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在读研究生,三级律师,中共黄石市委副书记。1974~1976年在直都县红花区新华大队当知青;1976~1978年在湖北公安学校学习;1978~1984年任湖北省公安厅政研室干部;1984~1989年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干部处副科长、科级干事;1989~1994年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处级干事、办公室副主任;1994~1997年任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6年3月~1997年2月挂职任通城县委副书记);1997年7月~1997年12月任中共黄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997年12月~1998年11月任中共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998年12月至今任中共黄石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