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山太守
汉武帝设立的官职
一种官职。汶山太守,《晋太康地志》汉武帝立,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刘氏又立。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七,口六千一百五。去州陆一百;去京都水一万。
太守
原为战国时代郡守的尊称。西汉景帝时,郡守改称为太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历代沿置不改。南北朝时期,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秦时设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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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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