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使用寿命(operating life of motor vehicle) 一辆汽车从出厂后投入运行开始,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的老化、磨损和其他方面的损伤,使汽车性能逐渐降低,各种消耗增加,直至不再继续使用为止的连续行驶里程或连续使用时间。
汽车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随着年限的增加,其性能就会有所下降,当到达一定期限以后,就必须进行报废处理。如果无限制的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就会由于车辆的各个零部件的损耗和车辆作为一个整体的损耗,其
动力性和
经济性会有大幅度的下降,从而造成燃料或润滑材料的消耗增加,维修频率增加,大量耗费配件材料以及工时,使维修费用剧增。同时,这样的汽车也会导致运输效率下降、运输成本增设等方面的问题,严重的会造成严重的排汽公害以及噪声公害,甚至交通事故等致命的危害。
汽车寿命由生命物体存活期限的概念演化而来,但汽车的寿命又不同于生命物体的寿命。汽车是由成百上千个零部件组成的机械,不会因为部分零部件损坏、不能使用,而使整个汽车报废。通常采用维修的方法使暂时已经损耗的汽车恢复正常,延长汽车的使用期限。例如,制动器的制动蹄片磨薄,制动减弱,更换蹄片就使制动恢复正常;
变速器齿轮打坏,可以拆解变速器,更换齿轮恢复正常。
在实际使用中,随时间推移,汽车总会进入不能继续使用的状态,即进入技术极限状态。如发动机漏气严重,不能再工作了;车架严重变形,导致汽车跑偏、操纵困难、轮胎快速磨损。但并不是汽车第一次进入技术极限状况后,就被报废,而是通过大修来恢复其使用能力,以充分利用汽车还存在的剩余价值。第一次进入技术极限状况的汽车,约有70%以上的零件还有继续使用的价值。从节约资源的角度来看,第一次大修所消耗的材料约为新造汽车的10%。对于进入技术极限状态的汽车,大修是延长其使用期限的一种有价值的手段。但是大修的费用高,大修后进入技术极限状况的使用寿命一般比同类新车短。
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汽车的平均使用寿命是七至十二年之间。依据我国交通系统过去执行汽车折旧制度来看,规定了汽车到达折旧期后,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才能够允许车辆报废。由于折旧率过低,车辆得不到及时的更新,老旧车的比重会比较大,使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变得比较落后,使汽车技术无法得到发展。
汽车的使用寿命是根据汽车的技术状况、使用中的经济效益和汽车整体的使用价值来综合考虑的,是人为终止其存活期限(报废)而形成的。根据确定使用寿命的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标准不同,汽车使用寿命分为技术使用寿命、经济使用寿命和合理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