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科技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地址位于
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行政中心3层。
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按权限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初审。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统筹管理全市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6.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维稳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管理初中及初中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认定,配合市编办控制各学校人员编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规划、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范围内的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统筹管理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13.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和教师的各类培训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有关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市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17.负责编制和实施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负责市科研开发与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18.贯彻执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
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认定和管理。
19.贯彻执行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2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政策,指导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1.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22.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23.负责组织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4.负责全市科普工作,贯彻执行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执行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25.贯彻执行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26.承担市保护知识产权日常工作。
2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栗振斌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件、报告、电报的起草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全局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工作。
2.人事股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招聘录用、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职责;承担初中及初中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认定职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宏观管理、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范围内的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各类培训工作。
3.计财股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和全市各类教育的综合统计工作;编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有关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管理基建投资,拟定基建投资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系统固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基金的管理;承办各类学生资助工作。
4.基础教育股
主要工作职责: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承担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政策、管理规定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全市中小学生(不含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审定地方教材,推进课程改革。
5.成教职教股(挂牌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全市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对职业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教学评估;指导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工作;配合指导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师资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承担职业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检查民办学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查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审批、更名、撤销与调整工作。
6.政教股(挂牌市中小学校外教育管理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指导全市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校外教育基地的指导;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卫生健康工作、疾病防治工作和中小学生幼儿的身体保健和体检工作;宏观指导中小学的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7.体育股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学校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配合开展体育学科考试测试工作;指导学校体育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8.幼教股
主要工作职责:拟定全市城乡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幼儿教师管理与培训工作;负责学前教育信息统计工作;配合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9.安全股
主要工作职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维稳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反邪教、禁毒教育;指导组织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
10.基建股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舍新建、改建、扩建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配合局计财股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投资预算,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
11.教育技术装备股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图书、文体器材和教学仪器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
12.教育经费管理核算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集中记帐,分校核算”,统一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和支付凭证业务。
13.招生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在市招委和市局的领导下,负责国家统一实行的中考、高考、成考、自考等各类考试工作,具体实施每一类考试的组织与宣传、考点设置、试场编排、考试监督、网络管理、安全保密等各项工作。
14. 科技股: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工作;负责重点新产品计划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贯彻执行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与管理、统计与培训;负责科技富民强县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技术承包计划;承办相关领域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减排工作;贯彻执行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医药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
推动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山西高新技术企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草、贯彻执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全市申报的各类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进行日常管理。
15.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督导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市中小学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16.教科系统工会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教职工师德教育,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优秀教职工推荐评选工作;抓好学校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提高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组织学习、落实《劳动合同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工会自身建设,指导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和工会干部的审核发文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工会的联系和领导,开展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工会工作经验;贯彻《教师法》,落实生活保障和“送温暖”工作的实施,关心教职工工作、劳动条件的改善,完善教职工的保障机制;抓好“教职工之家”建设,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女教职工自身特点,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17.教科系统妇委
主要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制定教科系统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在各岗位上的半边天作用;加强妇儿工作的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儿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儿工作;加强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
18.教科系统团工委
主要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认真履行《团章》、《队章》,负责执行局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负责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员民主评议等日常工作,做好“推优入党”工作;配合开展各类贫困生救助,爱心捐赠,手拉手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对青少年工作的支持;配合完成教科局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宣传团队工作,热诚为基层单位服务。
19.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党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对口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工委、局党组及办公室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制定年度系统党建工作计划,落实上级党组的工作安排;负责教科系统基层组织设置,监管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政策,向上级传递综合信息反馈各方面动态,为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和有价值的参考;及时掌握各学校、各基层组织贯彻执行教工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和督促工作;组织、安排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对预备党员、待转正党员(包括学生党员)的手续进行把关审核;按时完成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报党刊征订、“七一”评模表彰、党员信息录入等常规工作;负责对教工委、局党组决策、决定等进行催办、督办;做好本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好组织生活;完成领导交办的随机工作。
20.高中教研室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市高中教学常规要求和全市高中教学计划,参与组织有关教育教学交流工作;组织各高中课堂教学视导,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对各高中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常规督查,每学期组织全市普通高中高一、二年级期末统考;负责制定并落实高考复习指导意见,组织兼职教研员参加省内外高考研讨会,收集高考信息,组织全市高三教师参加的高考研讨会,组织命制高考练兵题;高中教师评模选优工作;配合局里其他股室的有关工作,完成其它随机工作。
21.信息中心(电教馆)
主要工作职责:宣传贯彻现代教育与电化教育的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以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
22.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做好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揭发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3.老干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休干部职工的政策,做好退休同志的政治、生活两项待遇的具体落实工作;组织局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组织老干部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的文化生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4.联合办
主要工作职责:配合市关工委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教育扶贫政策,配合市扶贫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