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交通运输局
沁源县交通运输局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沁源县交通运输局属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执法单位,承担着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等任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行业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提出全县农村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执行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定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路政、治超等管理工作。
  ( 七)负责全县汽车维修、汽车场站规划管理、交通企业资质审定、汽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车辆技术、车辆维护检测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编制3名,实有2名):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值班、财务、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参与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与竣工评估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等财务工作;承办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局机关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生育和内部治安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股(交通战备办公室、治超办公室)(编制2名,实有2名):
  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建设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运营等的指导工作;开展交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承担公路治超站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沁源县公路养护管理中心(编制16名、实有12名)
  1、按照养护规程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2、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招投标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大、中、小修工程;
  4、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并负责养护业务培训;
  5、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编制4名、实有2名)
  1、贯彻执行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拟订城市公交、出租客运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竞标、拍卖的组织实施;
  4、负责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资质审核和经营许可;
  5、负责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6、承担有关的投诉处理工作;
  7、对城市公交、出租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8、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沁源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12名、实有10名)
  1、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质量监督工作;
  2、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建设程序规范,工程质量良好;
  3、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原材料和主要指标的抽检工作,从源头和关键环节上控制工程质量;
  4、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沁源县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大队(编制8名、实有7名)
  1、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的管理巡查,依法处置损害公路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和公路畅通;
  2、指导乡村路政管理机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出行;
  3、负责全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
  4、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沁源县拖拉机征费站(编制12名、实有9名)(该业务已于2008年12月费改税后停止运行,人员转入路政工作,机构保留)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各项征费政策,依法征收全县拖拉机、农三轮、农四轮机动车养路费;
  2、按照规定及时上解所征养路费;
  3、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沁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编制27名、实有22名)
  1、负责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
  2、负责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的经营许可以及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的行政处罚质量监督和服务辖誉考核;
  3、负责对全县各类汽车站场和乡镇通村站点的规划、建设、许可、监管和组织运营;
  4、负责对全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各类货运站场的经营许可、行政处罚、质量监督和赢务信誉考核;
  5、负责协调、组织重点和紧急客、货运输;
  6、负责金善战略物资、紧急指令、计划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特释危险晶精资运输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7、负责全县襄村橼流网络的发晨规划、协调、引导以及物流园区的行业管理:
  8、负责对全县各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经营许可、行政处罚、质量监督和服务信誉考核;
  9、负责对全县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经营许可、行政处罚、质量监督和服务信誉考核;
  10、负责对全县汽车租赁的经营许可;
  11、负责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的运输秩序,并承担源头治超职责;
  12、做好全县客、货运输流量、流向调查;
  13、做好全县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的编制;
  14、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6 19:4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