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统计局
沁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县性的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
机构职责
沁源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管理各乡镇的统计员,管理县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和市设在县的调查监测中心 ,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县财政提供给各乡镇统计站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全县统计政务信息的综合、 传递与反馈,统计工作情况的总结与交流,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教育、财务、行政后勤、固定资产、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草拟重要统计文件和报告,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研究提出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草拟和修订地方统计规章制度,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重大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资料。组织贯彻国民经济、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制定管理全县调查制度方法;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地区收支和资产负债表核算,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负责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综合资料的收集;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业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地质勘探、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并进行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经、外资、财政、金融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对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全县能源统计调查、综合整理、统计数据提供,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进行全县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监测评价,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定期向社会发布节能降耗统计信息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能源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劳动力、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分析;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制度,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及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统计基础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部门等统计和资料收集,进行社会和科技发展的统计分析。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监测预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基层服务业统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纪检组长1
地理位置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
参考资料
沁源县统计局.沁源县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2 00:54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