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农业农村局是沈丘县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简介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是沈丘县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建议;指导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体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8、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开展动物(生猪)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落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1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负责农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范项目管理。
16、在其职责范围内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侧重于技术推广和具体项目落实。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下设14个内设股室,规格相当于股级。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政策与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股(沈丘县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兽医股(沈丘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委员会办公室)、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资源利用股、水产股(沈丘县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
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
1.沈丘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
2.沈丘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沈丘县植保植检和农业资源绿色发展中心
4.沈丘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5.沈丘县畜牧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6.沈丘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任领导
局长:严文元
所获荣誉
2020年7月31日,被表彰为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021年12月,被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为“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