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
沈阳建筑大学下设二级学院
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源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土木系,于1948年成立,1984年独立为建筑系,2002年更名为建筑与规划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涵盖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
发展规划
建筑与规划学院在今后的发展中,继续坚持严谨治学,严格管理,从严治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础,拓宽专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坚持开放办学的方针,继续扩大与省、市建设管理部门和国内外建筑院校及有关科研院所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交流的水平和层次。继续扩大国际合作交流,相互学习,把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建设成为国内外交流的重要舞台。
院系设置
建筑系
建筑系的前身是建筑工程系(现土木系)建筑学教研室。1984年开始招收建筑学专业学生。1986年学院设立了建筑系,招收建筑学本科生,学制四年。从1993年起建筑学本科专业学制由四年改为五年,1998年开始有五年制建筑学专业毕业生。
1998年增设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1999年招生。2000年设置生态学专业,同年开始招生。2002年学院将艺术设计专业调出成立艺术系。
1993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被批准为工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994年正式招生。2003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被批准为建筑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1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经过十六年的努力,建筑系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做为省内培养建筑设计人才的主要基地,现已为国家输送了600余名建筑学专业专门人才。
1997年建筑学作为一级学科被辽宁省教委评为首批省建筑学唯一重点学科,2002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
2013年建筑学,涵盖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城市规划系
城市规划系的前身是建筑系城市规划教研室。1989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学生,学制四年。从1996年起城市规划专业学制由四年改为五年,2001年开始有五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
1999年,建设部批准增设园林学专业,学制四年,于2000年开始招生。2004年5月通过新增专业评估。
2001年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被批准为工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正式招生。2001年获得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城市规划系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作为省内培养城市规划人才的基地,现已为国家输送了百余名城市规划专门人才。
1998年城市规划设计课被学校评为A级优秀课,2002年被评为省级优秀课。
2013年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获得一级学科博士点,共涵盖1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专业设置
本科专业
建筑学专业
城市规划专业
园林专业
硕士生专业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专业
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建筑技术科学专业
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
博士生专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7 11:24
目录
概述
发展规划
院系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