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源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土木系,于1948年成立,1984年独立为建筑系,2002年更名为建筑与规划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涵盖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
建筑与规划学院在今后的发展中,继续坚持严谨治学,严格管理,从严治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础,拓宽专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坚持开放办学的方针,继续扩大与省、市建设管理部门和国内外建筑院校及有关科研院所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交流的水平和层次。继续扩大国际合作交流,相互学习,把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建设成为国内外交流的重要舞台。
建筑系的前身是建筑工程系(现土木系)建筑学教研室。1984年开始招收
建筑学专业学生。1986年学院设立了建筑系,招收建筑学本科生,学制四年。从1993年起建筑学本科专业学制由四年改为五年,1998年开始有五年制建筑学专业毕业生。
1998年增设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1999年招生。2000年设置生态学专业,同年开始招生。2002年学院将
艺术设计专业调出成立艺术系。
1993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被批准为
工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994年正式招生。2003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被批准为
建筑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1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
学位授予权。
经过十六年的努力,建筑系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做为省内培养建筑设计人才的主要基地,现已为国家输送了600余名
建筑学专业专门人才。
城市规划系的前身是建筑系城市规划教研室。1989年开始招收
城市规划专业学生,学制四年。从1996年起城市规划专业学制由四年改为五年,2001年开始有五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
2001年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被批准为
工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正式招生。2001年获得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