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总督
清朝官名
官名。清制,河东总督专管山东、河南两省内黄河事务,不涉及地方行政和官员的管理。雍正六年(1728年) 五月置,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一月清高宗继位后裁撤。
参考资料
河东总督.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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