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
河北省民政厅发布公告:经查,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学会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2020年02月07日,经调查,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学会存在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成(设)立登记的情形。依据《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决定将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学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