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盐业公司京唐港分公司,为国有中二型企业,正处级建制,直属于
河北省盐务管理局管理,主要经营唐山盐区盐、盐化工产品及盐场所需原材料,兼营盐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其职责是负责唐山盐区盐的分配、调拨及结算业务。
分公司组建于1994年4月,始称唐山海港运销站,1995年底更名为河北省盐业公司京唐港分公司,2008年2月18日,河北省盐业公司京唐港、南堡分公司合并,组建成新的京唐港分公司。
分公司现有在册职工87人,其中在岗74人,离岗退养1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5人,党员30人。分公司下设6个科室,设有党支部和工会。分公司现有综合办公楼一座,出口盐仓两座。曾先后荣获“唐山市诚信企业”、“唐山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省直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滦南县第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滦南县昌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滦南县启翔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乐亭县长芦大清河双兴盐业有限公司、唐山恒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达峰盐场、唐山银丰制盐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曹庄子盐场。八个工业盐场的年生产设计能力为35万吨。
中盐河北银荷食盐有限公司永大分公司、中盐河北银荷食盐有限公司滦南分公司、中盐河北银荷食盐有限公司达峰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