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是依托始建于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的有百年历史的
河北省眼科医院设立,经
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是全国首家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是河北省乃至国内唯一一家眼损伤的专门鉴定机构,全省唯一一家权威性眼科司法医学鉴定机构。
发展历史
2003年, “邢台眼科医院法医鉴定中心”成立;
2009年3月,经
河北省司法厅【冀司许决字(2009)第28号】批准审核登记、报
司法部备案,更名为“河北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主要负责眼科、耳鼻喉科、口腔颌面科临床法医学鉴定,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中心以
河北省眼科医院雄厚的技术实力为依托,不但拥专家队伍,而且还有司法鉴定队伍;
2010年8月,经
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我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正式升格为河北省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充分表明了我院司法医学鉴定机构的雄厚实力,标志着我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正式进入省级司法医学鉴定行列,成为全省唯一一家权威性眼科司法医学鉴定机构。
鉴定领域
河北省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是全国首家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是全河北省唯一一家权威性眼科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主要负责眼科、耳鼻喉科、口腔颌面科临床法医学鉴定,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中心以河北省眼科医院雄厚的技术实力为依托,拥有专家队伍,而且还拥有一支司法鉴定队伍。
社会影响
河北省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依靠先进的设备、其专家队伍,其鉴定原则,其服务,获得了社会的肯定。
由于鉴定结果客观公正,河南、山东、内蒙、四川、安徽、重庆、云南、贵州、湖北、湖南等21个省(市)的一些疑难复杂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在河北省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后,均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均被办案单位采信。据统计,10年来我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累计接待咨询30000余人次,组织鉴定3500余人,鉴定结果实现了零错鉴、零投诉、零上访。(数据截至2013年3月)
中心自成立以来秉承鉴定程序严谨、鉴定意见准确、客观、真实的服务宗旨,积极打造行业服务品牌,已办理眼损伤鉴定案件近6000例,其中近三分之一的案件是河南、山东、四川、重庆、内蒙古、新疆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办案机关委托的疑难复杂案件,他们凭借技术、仪器设备和鉴定意见,赢得了省内外办案机关的认可,未出现一例有效投诉案件。(数据截至2017年5月)
所获荣誉
2005年,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河北省司法鉴定机构先进单位”;
2008年,被特邀参加“全国医疗纠纷与司法鉴定会议”;
2008年,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我院副院长、著名眼科专家、主任医师吕建华,被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
2013年,被邢台市授予“邢台市优秀司法鉴定中心”、“邢台市诚信司法鉴定中心”称号。
中心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河北省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建立之初就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司法鉴定工作程序。
中心还先后建立了“司法鉴定程序,鉴定专家分组讨论制度,鉴定人错鉴、假鉴责任追究制度”等,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公平、依法鉴定,确保了司法鉴定业务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先后组织22名鉴定专家和两名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了司法鉴定业务知识及
《法医学》、《司法鉴定操作实务》等书籍,并整理编印了《人体损伤及伤残鉴定标准操作指南(五官科)》两本,发给中心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确保随时翻阅,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同时,为了确保鉴定的客观公正,均采取集体会议鉴定,主鉴定人随机分配,鉴定人回避制度,科学依法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科学、客观、公正。
示范引领
为使眼损伤司法鉴定在全河北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注重鉴定人队伍建设。二是注重眼损伤司法鉴定交流与研究。三是注重检测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配置。
鉴定人队伍建设
该中心的16名执业鉴定人中, 1人荣获“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 2人荣获“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 2人荣获“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所有鉴定人皆是眼科、耳鼻喉科及口腔颌面的主任医师、学科带头人。
眼损伤司法鉴定交流与研究
鉴定人冯玉明多次受邀到全国法医学术会议进行以“眼损伤司法鉴定风险防范、疑难案例分析”为主旨的专题讲座;组织编撰《眼损伤司法鉴定指南》、《眼及口腔颌面损伤司法鉴定知识问答》、《眼损伤司法鉴定疑难分析》等专著,解决多年来眼损伤疑难鉴定技术难题。2017年下半年,该中心还将与中国法医学会联合举办全国首届法医临床眼及颌面五官科学术研讨会,成立中国法医学会临床法医眼科专业分会,开展眼损伤司法鉴定科研项目课题研究。
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配置
河北省眼科医院设有“河北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眼科研究所”,该中心依托该院引进了国际上较先进的眼科B超等20余台国内顶尖的大型专用设备,保证了鉴定的客观和准确,获得了办案机关和当事人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