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河北省施行的计划
《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是省教育部为推进和完善河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工作基础
(一)高职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从1999年的25所发展至现在的60所,其中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从无发展到现在的12所。目前,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49.6万人,形成了办学类型多样、办学规模较大、专业门类齐全,公办和民办高校共同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格局。
(二)办学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各高等职业院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校企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配置教学资源,共同实施教学过程,校企合作育人、合作共建机制已经逐步形成。
(三)示范院校建设成绩斐然
自2004年起,我省组织实施了国家、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4所,国家骨干院校4所,国家示范(骨干)校建设项目共投入资金51053.5万元,其中央财资金18300万元。到2011年,4所国家示范校全部以优秀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获得国家奖励资金2000万元。目前,国家骨干院校验收3所,2所评定为优秀。建有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1所。4所国家示范校的项目建设成果分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河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国家、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建设,打造了高职教育品牌,引领并带动了全省乃至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与发展。
(四)专业和课程建设成果丰硕
主动适应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求,不断调整和优化高校专业布局结构。目前,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共开设专业470种3553个。建有国家级精品和示范专业20个,建有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92个,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106个,在5个专业领域建设国家级紧缺人才培养项目24个。高新技术及应用型专业占80%以上,覆盖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十大主导产业。在课程建设方面,自2002年起,我省启动了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建设,完成了两轮十年的精品课程建设,共建成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55门,省级精品课程275门,国家精品课程于2014年全部转型升级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13年启动了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立项建设2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开展了国家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四个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全部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
(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彰显特色
积极开展校企深度融合,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任务驱动,项目导向,引导政校企合作办学,共同开展学校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努力通过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六)实训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2005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涉及材料与能源、电子信息、制造、医药卫生等14个专业大类的65个专业,建成省实训基地63个。覆盖了河北省钢铁、装备制造、材料化工等十大主导产业。项目预算资金投入总额19507.8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340万元,河北省地方财政专项资金4854万元,行业企业及学院自筹投入资金5313.91万元。
(七)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升
以全面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为中心,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2011年起我省全面启动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师资专业化培训,投入国家培训资金1300万元,省本级每年安排50O万元专项资金。校级师资培训人次达8939人,提高了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和水平。截至2015年底,高职院校素质提高计划已开办8期106项,培训2000余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教学名师42人,省教学团队27个。
(八)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强化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实现了校企双赢,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年均为社会开展就业培训、技术培训10万多人次,职业技能鉴定8万多人次。近年来,学校教师发明专利共计6000多项,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近万项,为企业创造效益上亿元,学校获取技术服务费上千万元。
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河北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发展质量持续提高,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能力和服务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河北高等教育全面发展成效更加显著,推进和完善河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体系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培养的层次、规模与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到2018年,全省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65万人,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一定规模。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提升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环境治理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紧扣产业、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与行业企业共同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创新的机制初步形成;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显著增强。
——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更加完善。河北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全面落实;院校治理能力明显改善;职普沟通更加便捷,升学渠道进一步畅通;社会力量投入激励政策更加完善,办学筹资渠道进一步拓宽;产教融合发展成效更加明显;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以专业为载体的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和覆盖区域不断扩大;多方参与、多元评价的质量保证机制更加完善;融人文素养、职业精神、职业技能为一体的育人文化初步形成;建成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国内一流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
总体规划
(一)协调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支持建设紧贴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骨干专业120个左右。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企业深度合作,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50个左右。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面向企业的创新需求,依托重点专业(群),校企共建研发机构,建设省级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20个左右。提高专业的技术协同创新能力,促进河北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培养中国制造2025需要的多层次人才。
2.坚持示范引领发展,提高院校建设水平
充分发挥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幅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实质性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培养杰出技术技能人才,增强专业教师和毕业生在行业企业的影响力,提升学校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争创国际先进水平。
支持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成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8个左右、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个左右(含国家级)。
3.引进境外优质资源,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新途径、新模式。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选择类型相同、专业相近的国(境)外高水平院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申办聘请外国专家(文教类)许可、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整体水平
制定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师资培养规划。高等职业院校要建立健全与政府、行业企业协同培养教师的机制。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实施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专任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
加强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主要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学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经费安排;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兼职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
5.建设数字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规划河北省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院校自身条件,建立突出校本特色的数字教学资源,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促进泛在、移动、个性化学习方式的形成。在现场实习安排困难或危险性高的专业领域,开发替代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针对教学中难以理解的复杂结构、复杂运动等,开发仿真教学软件。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
全面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相关标准;加快河北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消除信息孤岛;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举办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6.完善高职教育结构,推进高校分类管理
加快高等职业院校改革步伐,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应用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拓展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持续缩减本科高校举办的就业率(不含升学)低的专科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推动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引导一批独立学院发展成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重点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产学结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健全职业教育接续培养制度,系统设计接续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安排;规范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办学,强化高等职业院校的主导作用;探索区别于学科型人才培养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探索以学分转换和学力补充为核心的职普互通机制。推进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7.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推动职教集团化发展
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国家示范(骨干)、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要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行业部门、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到2018年,结合河北省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
积极开展多元投入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通过人员互聘、平台共享,探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的集团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建立基于学分转换的集团内部教学管理模式。支持有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以输出品牌、资源和管理的方式成立连锁型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吸收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团。鼓励职业教育集团与跨国企业、境外教育机构等开展合作。
8.发挥特色专业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各高等职业院校应集中力量办好区域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群)。积极探索基于增强发展能力的东中西部合作机制,继续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或职教集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支援革命老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基础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
(二)改革创新,增强院校办学活力
1.健全人才选拔机制,推进分类考试招生
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化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改革,不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健全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培养需要,规范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进入高层次学校学习的办法,拓宽和完善职业教育学生继续学习通道。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适度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本科高等学校,特别是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招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2.建立学分管理制度,拓宽人才成长通道
建立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管理制度,制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具体措施。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逐步实行学分制,并推进与学分制相配套的课程开发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3.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改革。鼓励民间资金与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嫁接合作,扩大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企业和有关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鼓励有关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吸纳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与学校共同建设股份合作制工作室。鼓励相关高等职业院校成立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联盟。鼓励行业企业办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建立教师年金制度。支持营利性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探索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4.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支持企业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举办高等职业院校,按照职业教育规律规范管理。鼓励企业将职工教育培训交由高等职业院校承担,鼓励企业与学校共建共管职工培训中心。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对接高等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地方政府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制定支持政策、购买社会服务时,企业举办的公办性质高等职业院校执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对企业因接收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5.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院校办学自主权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管理高等职业教育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支持学校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支持学校面向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自主选聘高层次人才、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健全以章程为统领规范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体系;履行好政府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和监管职责。
6.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创新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试点社会声誉好、教学质量高、就业有保障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由省级政府统筹、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方案。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落实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稳步扩大优质民办职业教育资源。支持河北省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
7.发挥院校资源优势,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发挥场地、设施、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网络及教育资源优势,向社区开放服务。面向社区成员开展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民主法治、文明礼仪、保健养生、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开设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应结合学校特色率先开展老年教育。与社区教育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社区教育服务计划提供平台,协调社区企事业单位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条件,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发展多样化的职工继续教育,为劳动者终身学习提供更多机会。以职业道德、职业发展、就业准备、创业指导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就业创业教育,为普通教育学生提供职业发展辅导,为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就业质量服务。各高等职业院校要主动承接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职业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
(三)产教融合,加强技术技能积累
1.优化院校专业布局,服务中国制造2025
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优化院校布局与专业结构,将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成为区域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资源集聚地。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引领,围绕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围绕加快形成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共同主导、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调整专业、培养人才。各高等职业院校要优先保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相关专业的布局与发展。加强现代服务业亟需人才培养,加快满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人才需求。
2.配合“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优质产能“走出去”
主动服务河北钢铁、水泥、玻璃、电力、纺织服装及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走出去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河北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将国际先进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方法等引入教学内容;与有国际业务的大型企业联合办学,共建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配合“走出去”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
3.落实鼓励支持政策,深化校企合作发展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当地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校企共建现代学徒制特色学院;多方共建一批以市场为导向的河北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对于师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发明创造等成果,选择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启动资金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与企业合作转化的,可按照法律规定在企业作价入股。高等职业院校要主动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艺传承创新等活动。
4.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整个培养体系,全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按照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的需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鼓励各市、各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立健全省、市、校三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举办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各高等职业院校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我省大学生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并对获奖项目择优纳入省级科技计划。
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如各种技能竞赛、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培训等)、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自主创业,自主创业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
5.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试点院校主要负责理论课程教学、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主要负责选派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组织实习实训;校企联合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学生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可采用单独考试招生的办法从企业员工中招收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使学生兼具企业员工身份;国家亟需专业经教育部同意可进行跨省招生试点。完善技术兵种与高等职业院校联合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组织方式和支持政策,支持技术兵种全程参与人才培养。
6.建立培养培训制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制定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扶持涉农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和专业建设。提高涉农高等职业院校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围绕农业产业链和流通链培养培训适应科技进步和农业产业化需要的学生和新型职业农民,创新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农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社会服务等工作机制,推进农科教统筹、产学研合作;相关高等职业院校积极与涉农企业共建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努力构建覆盖全省、服务完善的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积极推进城乡合作,将项目、资金、设备、人才向涉农高等职业院校倾斜,相关行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积极参与涉农专业建设,特别加大对农业、水利、林业、粮食和供销等涉农行业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7.深化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促进文化传承创新与传播
相关高等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深化文化艺术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加强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重点文化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积极保护、传承和创新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各民族文艺人才;加强民族文化和民间技艺相关专业建设,积极创建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
8.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扩大职教国际影响
高等职业院校要广泛参与国际职业教育合作与发展。引入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职教理念,探索自身职业教育发展的渠道和政策。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标准与规则的研究制定,开发与之对应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不断提升专业教师的外语交流能力,发挥国家示范(骨干)、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品牌和专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校学习与交流;支持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到国(境)外办学,为周边国家培养熟悉中华传统文化、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参加国际性职业技能大赛。
(四)依法治校,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1.完善院校治理结构,提升院校治理能力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完成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升学校的资源整合、科学决策和战略规划能力。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设立有办学相关方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发挥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作用。设立校级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发挥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设立校级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促进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加强风险安全制度建设。
2.强化质量年报制度,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不断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省教育厅和各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国家要求坚持每年发布质量报告。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在学校宏观管理、行政决策、院校治理、教学改革、年度报告中的基础性作用。
3.加强相关理论研究,助推高职改革发展
省、市职业教育科研机构要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政策研究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开展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相关标准建设的理论研究。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发挥学校人才、信息、资源聚集的优势,引导广大教师围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践教学、终身学习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
(五)立德树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1.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任务。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在广大师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大学生关心国家命运,自觉把个人理想与国家梦想、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规范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建设,全面推进《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测评体系(试行)》。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2. 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相融合,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坚持知识学习、技能培养与品德修养相统一,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文化艺术类课程建设,完善人格修养,培育学生诚实守信、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思想观念。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对职业精神养成的独特作用,推进优秀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循环经济等理念融入教育过程;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发挥学校历史沿革、专业发展历程、杰出人物事迹的文化育人作用。围绕传播职业精神组织第二课堂,弘扬以德为先、追求技艺、重视传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传递正能量的实践育人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注重用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在校学生。
具体举措
(一)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落实《关于建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要求,2015年全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平均不低于6000元,力争2017年全省平均不低于12000元;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中,事业发展经费重点用于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偿还债务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要对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将进行抽查。绩效考核以项目学校总体规划、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效益以及财务管理情况等作为主要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测算分配下一年度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预算额度的重要参考因素。举办高等职业院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参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完善所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二)改进高职教师管理
完善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将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应用技术研发成果与社会服务成效等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条件成熟时实行单独评审。高等职业院校要制定和执行“双师型”教师标准,但不得低于2008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规定的标准。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推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制订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双师型”教师适当倾斜。原则上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河北省根据需要出台职业教育条例、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优化区域政策环境。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消除城乡、行业、学校、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
(三)建立诊断改进机制
制定《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基础,开展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加强分类指导,针对高等职业院校不同发展阶段特点确定诊改重点,保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办学质量,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全面建立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创建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鼓励高等职业院校积极接受由影响力大的行业组织开展的专业层面的教学诊改试点工作,促进学校专业改革与建设。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河北省实施行动计划的领导小组,进行实施行动计划的总体设计、全面部署和监督指导。省教育厅对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发挥宏观管理作用,主动协调配合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协调项目预算、保证任务落实。各地市要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结合实际落实好本方案。高等职业院校是具体落实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院(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落实实施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强化管理督查,确保任务落实
将落实方案执行情况列入省政府督查范围,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督查对象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工作要求。鼓励社会各界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省教育厅将通过专家解读、集中培训和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解读活动,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营造舆论氛围;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建立专题网站,宣传学习落实行动计划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并定期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教育工作。
有关部门要通过主流媒体和各种新兴媒体,广泛宣传高等职业教育方针政策、高等职业院校先进经验和技术技能人才成果贡献,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职业教育的理念,促进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承接情况
河北省骨干专业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注:没有专业名称的,严格按表格内数量填报,并按通知要求上报备案。
河北省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附表5-1 河北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附表7 河北省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对口支援西部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建设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河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评审
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表
河北省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1 16:35
目录
概述
工作基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