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2018年河南省政府印发的文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河南省2018年9月印发的文件。
印发背景
2018年9月6日,河南省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同时,在职称评审中,加大了向农村及特殊群体教师的倾斜力度。
内容解读
根据河南日前印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师德师风将放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日常过程性考核的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引导学校强化师德考核,体现奖优罚劣,探求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评价标准加大了向农村及特殊群体教师的倾斜力度。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放宽学历专业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农村学校不再把素质教育和课题研究作为硬性条件。对农村大龄教师再进行倾斜,即对在农村连续任教30年、20年和15年的,视讲课答辩情况,给予适当倾斜。
评价标准指出,一线教师参评高级教师职称,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参评正高级教师职称时弱化论文,只要课题符合要求,其论文不再要求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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