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现有在编干部162人,内设22个处室。
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
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
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委(厅)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厅机关文电处理、公文运转、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重要会议组织安排;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教育新媒体;负责督办查办,督查重点、督办催办议决事项;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保障,统筹机关办公用房和教育系统公车改革,指导全省教育类社会组织。
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
起草综合性地方教育法规规章草案;统筹教育发展与改革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承担教育综合法规宣传工作;统筹机关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发展与改革;统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负责民办高等教育学校(机构)年度检查。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厅属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协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省属高等学校、机关及厅属单位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干部处(统战工作处)
统筹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委管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省委授权范围内的有关高校领导人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省高校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民族教育和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思想政治工作处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队伍建设;统筹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负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统筹指导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负责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核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模;编制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统筹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撤销、更名、调整工作;统筹管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省属高等学校和厅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财务处(审计处)
参与拟定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编制省属高等学校和厅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省属高等学校和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省国内外教育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学校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基础教育处
负责全省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政策;拟订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拟订基本教学文件,审定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实验室建设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培训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指导中职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成人高等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
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高等教育工作;负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本科高等学校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实验室及图书馆建设;负责高等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
教师教育处
拟定教师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导性教学文件,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统筹全省师范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全省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中小学教师援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配合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协调、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组织高校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和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建设的科技园区、双创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协调、指导高校科技统计、科技期刊和学风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知识产权、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负责厅机关、厅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河南省教育与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
统筹全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核审批及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省教育机构开展境外办学活动;规划指导全省来华留学、出国留学工作;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统筹指导孔子学院(课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学生工作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
统筹协调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政策;负责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合格课程跨省转移办理;参与大学生征兵、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统筹全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全省性及组团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
教育督导办公室(河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督导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开展对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评估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省级督学聘任及培训;承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
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协同创新中心、重点研究基地、新型高端智库建设;负责高等学校社科类学报和出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以及用字规范化等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管理工作。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学位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建设;指导全省研究生的培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承办河南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安全管理处(信访处)
统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省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厅直属单位(学校)的巡察工作,督办有关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
贯彻执行厅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管理所属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做好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现任领导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厅级)、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尹洪斌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兼):
吕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兼):
刘林亚直属单位
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
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河南省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
河南教育报刊社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地理位置
直属学校
直属高校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直属高校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直属中专学校
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实验学校
获得荣誉
2021年5月25日,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被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南省
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9月2日,河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处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11月17日,被全国普法办公室列入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2022年1月21日,入选河南省直类年度十强(2021)。
2022年4月,河南省教育厅
直属机关团委被授予“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022年4月14日,河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入选2020-2021年度河南
省直机关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公示名单。
2022年9月,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入选
山东省“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