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4年11月经省编委批准正式成立,隶属
河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郑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中心领导
主任
刘景丽简历:女,回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支部书记、主任。分工: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支部副书记
鲁猛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分工:分管政策法规科、信息科、业务科。
副主任
张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育学学士学位。现任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分工:分管党群工作科、福彩路营业部。
田青简历:女,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分工:分管综合科、经三路营业部、档案科。
吕海涛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分工:分管财务科、客户服务科、稽核监管科。
纪委书记
李润萍简历:女,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纪委书记。分工:负责纪检监督工作、分管东区营业部(含省政务服务大厅)。
组织机构
我中心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归集科、信贷科、会计科、信息科和法制科。
综合科工作职责:负责日常行政事务、新闻宣传、文秘、公文、档案、考勤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安全保卫和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拟定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填报中心综合统计报表;负责对外服务窗口协调管理。
归集科工作职责:负责省直单位、中央驻郑单位、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汇缴;督促各单位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并负责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额度的年度调整工作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调整公积金系统内的相关利率;审批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封存、转移、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和特困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缓缴、销户业务手续;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和受委托银行的业务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对欠缴单位公积金的催缴以及建立公积金审查催缴制度,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查处。
信贷科工作职责:负责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和贷款的发放工作;负责记载已发放的个人贷款本息回收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清收、提前还贷和逾期贷款的催收、处置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报表的汇总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负责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会计科工作职责: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公积金月、季、年度财务报表 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负责资金的合理调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户的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与结息工作;负责维修资金、住房补贴资金及其他资金的核算、管理和支付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情况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信息科工作职责:负责确保公积金管理信息网络的系统安全,保证机房的安全运行;负责公积金应用程序的开发维护、修改测试、升级及数据库的管理;合理分配公积金管理系统各岗位人员业务权限,并监督其运行情况,确保公积金各项信息数据的安全;负责中心内部业务网络与省监管系统对接;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体系的畅通,负责网站的建立、信息发布和管理等。
法制科工作职责: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负责管理中心重要规范文件及协议文本的法律审查;负责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对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对不为职工缴存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责令限期办理,对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设立账户手续、逾期不缴或少缴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维权类信访进行协调和处理;负责对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催收、对不良贷款的法律诉讼及贷款担保资产的处置;负责管理中心普法教育和其他法律事务问题的调查、办理与协调工作,开展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法律课题调研。
所获荣誉
2021年2月18日,被全国妇联组织公示为“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