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是
河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
正厅级。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围绕重点产业、标志性引领产业编制省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凝练一流创新课题。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河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协调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攻关方向并协调、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七)牵头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指导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牵头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河南省两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等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等建设与管理。拟订全省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四)承担省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省科技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
政府部门逐步退出具体科研项目的直接管理,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管理、评价验收等职责清晰的管理机制。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
人员编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机关行政编制147名。暂核定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6名(含总农艺师、总会计师、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省纪委监委驻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二级高级监察官:
李德强(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被公示2020-2021年度河南省直机关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
2022年4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处荣获“十三五”河南省节能先进集体称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