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在隋唐属于监察区名称,在唐前期是监察机构而非正式行政机构。河南道范围相当于
山东省,
河南省大部,
江苏省北部和
安徽省北部。
安史之乱后,地方割据兴起,道成为事实上的地方行政机构,并伴随各地节度使,成为
藩镇割据的开始。
唐贞观元年(627年),置十道,河南道属其一,辖境在
黄河之南,故名,东尽海,西距函谷,南滨淮水,北临黄河。领虢、陕、汝、郑、滑、汴、许、陈、蔡、颍、亳、宋、徐、泗、宿、海、濮、曹、登、莱、密、青、沂、兖、淄、齐、郓、棣、濠和河南府,共30个州府。辖境相当于山东省、河南省全境,江苏省北部和安徽省北部。治洛州
洛阳县(现河南洛阳市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