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司法厅直属的律师事务所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原河南省第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河南省司法厅直属的融法学教学、科研、专业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上海、濮阳设有分所。
服务宗旨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以“高层次组合,高标准管理,高品质服务,高目标追求,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为发展理念;以“服务社会,追求卓越”为使命;以“敬业、诚信、求实、勤奋”为服务宗旨;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严谨的敬业精神、良好的社会关系,以及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资源,使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各类客户对高水准法律服务的要求。
管理体制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采用先进的组织和管理体制,并拥有现代化的网络、通讯、办公设备,建立了完备的法律法规查询系统图书资料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它们为本所向客户提供独立性、专业化、高效率服务的可靠保证。
律所在鼓励律师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同时,更强调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强调律师间的合作和个部门的协作,强调团队合作能力,提倡团队化服务,注重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塑造。
本所倡导专业化的服务,分别设立了金融证券业务部,公司法律业务部,融资法律业务部,招投标法律业务部,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部,涉外、仲裁法律业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部,民商法律业务部,刑事法律业务部,行政法律业务部,医事律师部十个专业化法律业务部门,以更全面的服务内容,更高的专业化的程度,更为规范的服务体系为,凝聚我们的智慧,与我们的客户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在参与的所有法律事务中,本所注重发展与客户长期关系,熟悉和理解客户的背景情况与要求;注重以创新的方式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注重理解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注重理解客户的目标、期望和商业理念,以期能够在更广泛的战略目标背景下维护客户的利益。
主要成就
在注重法律服务方式创新的同时,本所积极开展理论创新,近年来本所律师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55项,撰写法律专著21部,发表论文222篇,其中核心期刊类68篇,非核心期刊135篇,以及其他刊物发表论文24篇。
本所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遵守职业道德方面的卓越表现,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先后被评为“全省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2003年度“省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2003年“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和司法部指定为企业质量维权法律服务定点单位;获得司法部、中国政法大学的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定点单位的授权;河南电视台《法制时段》栏目法律顾问单位;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服务特色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以向顾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为终极目的,吸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服务理念,不断完善我所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在特色服务的建立方面,始终走在河南法律服务市场的前列。
●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针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复杂性和多变性,采取了团队化的服务方式,根据客户需求的法律服务内容和业务进行过程中实际遇到的困难,集合我所各个部门的法律专家的智慧去解决客户面临的实际问题;
● 我所已建立起规范化的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法律界,检察部门、审判部门、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的知名人士、法律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并创设了法律论坛,定期研究实践中的重大、疑难案件案例,并为企业提供专家讨论的意见,充分保证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高层次性,高质量性;
● 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并重。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大多数律师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科研活动,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来我所律师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55项,撰写法律专著21部,发表论文222篇,其中核心期刊类68篇,非核心期刊类135篇,以及其它刊物发表论文24篇。
质量保障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价值取向,并围绕这一价值取向去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管理人才;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承揽业务,办理业务等等。同时,针对法律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现实状况,解决顾客所担心的服务质量问题,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建立起具有自己特色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在整个业务开展的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向我们的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本所在同行业中率先推出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每年从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对因本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过错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过错赔偿责任制度将为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充分的、可靠的安全保障;
●对我所律师所代理的一些重要的业务均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质量担保,以便使顾客解除对服务质量的后顾之忧,同时也督促我们的律师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为提高服务质量,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反馈客户的意见,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设有专门的客服中心,专门负责解决后续服务问题,同时也提供了多种顾客投诉渠道,客户可以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不满。
实力优势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始建与1984年,在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中,金学苑律师事务所积累了强大的人力资源实力、资金实力,真正实现了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并通过市场化的运做把这种实力转化为我们独特的竞争优势。与同行相比,我们的这些实力和优势主要体现在:
●本所作为河南省历史最悠久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有着骄人的业绩和丰富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股票上市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着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资质全面。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除具备普通的法律从业资格以外,还具有一些专业领域的执业资质:
① 经司法部、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② 经司法部、国家计委批准,有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
③ 经司法部、原国家科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有从事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
④ 经国家外经贸部、司法部批准,有从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改制试点法律业务资格;
⑤经河南省体改委、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有从事股份制试点企业法律业务资格。
●规模最大,专业实力厚实。本所现有执业律师98人,专职39人,兼职 59人。其中高级律师2人,教授12人,副教授35人,博士2人,硕士29人,党员律师7人,其中绝大多数律师长期从事各自专业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功底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充足的人力资源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我们向客户提供高水平、高质量、专业化服务的基本保证。
●管理科学。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有赖于律师的水平、能力和经验,同时也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方式、管理水平密切相关。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坚持不懈地推进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是我省率先进行合伙制改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并通过事业部制建立起垂直化的管理体系,大大提高了事务所的运营效率,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建立更高的顾客忠诚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拥有广泛的联络、沟通渠道。本所依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原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多年来毕业学生数千人,其中大都在检、法、司等执法机关,相当一部分已经是各级检察审判机关的中坚力量,使本所的业务开展有广泛的联络、沟通渠道,也使本所律师依法执业、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保障。
●我所律师的较高的专业水准,良好的职业素质不但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政府部门的认同,现我所有多名律师担任郑州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河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和担任郑州市区检察院的(专家型)付检察长。
●2009年7月7日中共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将是律师事务所今后律师事业发展坚实的组织保障。
业务内容
(一)、刑事诉讼业务
(二)、民事诉讼业务
(三)、企业改制及产权界定
(四)、企业收购和兼并
(五)、知识产权事务
(六)、房地产法律服务
(七)、公司业务
(八)、招标投标业务
(九)、投资融资业务
(十)、保险业务
(十一)、法律顾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7 18:48
目录
概述
服务宗旨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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