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气象局
河池市政府机构
河池市气象局地处广西河池市新建路96号,属区直事业单位,实行部门与地方双重领导,以部门领导为主。
机构简介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管理科、行政执法办公室4个管理科室,下设气象台、大气探测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财务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云河公司气球服务部、金城江区气象局等9个直属单位,辖宜州、罗城、环江、天峨、南丹、东兰、巴马、凤山、都安9个县市气象局和大化县气象站。截至2009年底,在职职工157人。
主要职责
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气象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及相关气象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抓好河池市行政区域内的行业管理。准确、及时、主动地做好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面向全社会的公众服务和专业服务,为防灾减灾、国防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良好的服务。
主要业务
高空、地面、雷达气象探测及资料采集整理服务,天气预报、短期气候预测及专业气象科技信息服务,农业气象观测及实用技术服务,雷电灾害监测及防雷设施检测、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工程监审验收,人工影响天气实验及防灾减灾技术服务,防雷工程技术服务及庆典气球服务等。
河池市气象局多年来致力于地方经济建设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取得显著效益。有都安、南丹、巴马三个县气象局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都安县气象局被命名为全国气象文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和全国气象部门文明台站标兵,有5个县市局获得市级文明单位,1个县局获得县级文明单位。市局本部为市级文明单位。另有罗城、环江、天峨、凤山县气象局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庭院称号。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文书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安全指挥调度;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负责本局住房制度改革管理;负责单位公务用车的调度。。
业务管理科:负责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业务轨道的综合观测体系和预报预测体系管理、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管理工作;负责决策和公众气象服务管理、科技管理、以及相应的技术开发管理工作;管理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管理与组织实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气象灾害管理;组织管理相关的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承担全市气象资料质量控制、报表审核和气象科技档案工作。负责市气象学会日常管理,承办相关的气象业务技术合作与交流。
人事教育科:负责全市气象部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受理全市气象部门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组织、指导局机关党组织、党员、干群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局务政务公开以及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思想政治、气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日常管理工作。
气象行政执法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本市气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和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的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市气象局行政许可;负责本市气象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的管理、协调与指导;负责组织全市气象部门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执法队伍管理工作。
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挂靠业务科):属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机构,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其职能是制定本市人影工作计划和规划,申请本市的作业空域,发布高炮、火箭作业指令,组织实施本市高炮、火箭联防作业,开展人影作业效果评估业务,收集人影作业信息并上报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影作业装备存储、维护和常见故障排除,承担上级委托的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二、直属单位
河池市气象台:负责根据上级的指导产品,补充、订正和制作全市天气、气候预测预报、预警和警报产品;负责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的加工及发布;负责森林火险、水、陆路交通气象、江河流域面雨量、空气质量等专业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及发布;承担大气成分、雷电预报业务的开展;负责各县(市、区)气象局的预报服务指导;承担气象灾害应急业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业务;负责全市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收集上报、灾害评估业务;负责河池市电视气象节目的气象信息的制作;气候影响评价产品制作、气候事件、灾害影响调查;负责依据上级指导产品开展相应的气候应用服务。负责本责任区内天气雷达探测、灾害性天气区域联防、应急(或加密)探测任务,短时、临近预报和预警信号发布工作;承担部分气象新闻发布工作;承担相应的科研与技术开发任务。
河池市气象探测中心-地面站:完成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规定的各项观测任务,按照业务规范做好观测场地、观测仪器的维护保养,负责气象原始资料的初审、质量控制、上报和归档等业务管理工作。
河池市气象探测中心-高空站: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高空探测任务,按照业务规范做好观测场地、探空仪器、L波段雷达的维护保养,负责高空气象原始资料的初审、质量控制、上报和归档等业务管理工作,承担业务制氢工作。
河池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市场开发;协助开展公众气象服务;负责全市的有偿性专业气象服务、气象影视业务、气象短信、气象信息电话、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偿气象资料服务等气象科技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负责宣传、推广、贯彻执行相关气象科技服务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气象科技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河池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负责市级计算机网络、通信线路、资料收集与监控系统、信息处理系统、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行保障和网络安全;完成市级资料的收集、上传和分发,开展信息共享应用;负责市级和所属台站装备的运行保障和计划供应,组织设备巡检、维护;承担所属台站装备的维护保养、装备运行环境条件的安全保障、常见设备故障的维修工作;为县站提供装备的维修指导和技术支持、应急保障以及对储备维修器材的供应管理;承担市级气象网站(含兴农网、气象网)和业务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运行与维护的技术保障和监控;承担与市级党政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及重点业务单位联网(含应急联动中心)的技术工作;开展相关科研开发和信息服务工作。
河池市防雷管理中心(防雷检测所):协助做好全市防雷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金城江区和大化县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安全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分析鉴定和评估;负责全市防雷计量认证;开展防雷技术研究开发;负责全市防雷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河池市气象局财务服务中心:赋予计划财务管理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编制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落实完善地方气象事业的计划财务体制及投入机制;负责对中央和地方气象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科技服务和其它专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资金运作的监管;负责编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总体预算和决算;负责基本建设和台站综合改善项目方案的设计上报,并对建设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进行审查;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查和日常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政府采购法规和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负责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和经营收益的分配;负责部门综合统计和其它专项统计工作,提供统计分析服务;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指导、监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代理市局本级、独立核算的直属单位以及所辖县局的财务服务工作。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负责代理各单位的资金结算、凭证填制、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制订规范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各单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定期提供资金使用效益、财务收支分析报告,为各单位提供优质的财务服务;代理编制各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和项目投资计划以及国有资产和综合统计报表;为各单位进行税收筹划,并办理各类税费的申报、缴纳和职工工资的发放;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河池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承担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市局物业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水、电管理和维修;负责公务车辆的年检、保险和维护工作,为市局公务用车驾驶;承担市局邮件收发、报刊订阅等服务工作。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河池市气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2月1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政府机关”。
2021年12月,入选拟推荐命名第五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公示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9 18:07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主要业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