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图书馆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客家文化公园西侧,是集文献收藏、知识信息传播、咨询服务、书刊阅览流通、社会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公共图书馆。2018年5月,被评定为
国家一级图书馆。
发展历史
河源市图书馆前身为成立于1975年河源县图书馆,1988年河源撤县建市,1993年升格为河源市图书馆。
2013年3月,河源市图书馆新馆建设被列为河源市当年十件民生实事;同年4月,市发改局批复新馆建设立项;同年6月,图书馆开始新建馆舍。
2016年8月,旧馆拆迁。
2016年12月28日,河源市图书馆正式迁入新馆址对外开放。
2021年1月,实现市、县(区)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21年12月,河源市图书馆藏书约82万册,其中,古籍收藏有河源县志、广州大典、清代稿钞本、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线装版古籍等;收藏的数字资源数据库包含有中国知网、超星电子图书、超星学术视频、超星少儿、立法决策平台等。
截至2018年12月,河源市图书馆馆藏数字信息资源合计183个,其中学习类5个,休闲类1个,专业类4个,综合类9个,VR资源164个。其中,VR资源有6个系列,6个系列共160个VR资源,另外有4个VR场景。
截至2017年11月,该馆报刊阅览区报刊约200种、期刊约1500种供读者阅读。
截至2017年11月,该馆少儿天地场室拥有藏书124532册,主要为3至14周岁的少年儿童提供图书借阅服务。
截至2017年11月,该馆收藏有《河源县志》《广州大典》《清代稿钞本》《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等古籍。
支撑保障
截至2017年11月,河源市图书馆内设检索大厅、多媒体阅览区、多功能报告厅、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全民阅读推广示范服务点、集借、阅、管一体化的开放式报刊阅览区、多媒体电子阅览区、古籍典藏室、少儿天地、中文阅览区等,检索大厅设总服务台,配备自助办证机、检索电脑、电子阅报机、信息机、歌德电子借阅机等先进的智能化设备。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河源市图书馆共举办阅读推广活动7368场,参与读者107万人次;举办各类展览、培训、讲座、七进工程1432场,参观(加)读者627.94万人次;志愿者活动955场次,参加读者3.16万人次;先后承办了广东图书馆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首届图书馆发展岭南论坛、萧殷文献研讨会等一批高端学术活动。该馆根据读者的需求打造了经典阅览区等主题馆,已建成14个“源·悦”书屋自助图书馆(其中6个“粤书吧”)、12个直属分馆、13个服务点,充分发挥了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截至2021年12月,河源市图书馆工作人员共75人,其中,本科学历30人,占总人数的40%,研究生学历1人,占总人数的1%,大专学历及以下44人,占总人数的44%。
机构部门
截至2021年12月,河源市图书馆内设办公室、少儿部、宣传推广部、工程技术部、业务研究辅导部、采编部、中文借阅部、报刊部八个部门。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2017年,河源市图书馆副馆长邓丽萍发布论文题目《图书馆设计与空间再造——以河源市图书馆为例》。
2018年,为推进移动数字阅读向纵深发展,河源市图书馆微信全新推出数字资源服务功能,先后推出少儿数字阅读精品馆、MET全民英语、设计师之家、剑桥彩虹英语分级阅读、易趣动漫画等5个数据库。
2018年,河源市图书馆编辑出版《百年萧殷纪念文集》。
截至2021年12月,河源市图书馆编著出版的期刊《决策参考》共37期。
2021年,河源市图书馆副馆长邓丽萍发布学术论文《公共图书馆影响力的影响因素分析——以河源市图书馆为例》。
机构荣誉
2017年11月,河源市图书馆获得2016—2017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同年12月,在由广东省委宣传部主办、
广州图书馆协办的“最美悦读”活动中,该馆获“最美阅读空间”奖。
2018年5月,河源市图书馆新馆建筑入围2019GDA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设计奖(德国最高级别的官方设计奖)。
2019年9月,河源市图书馆新馆获图书馆类国际建筑奖。
2020年3月,获“2019年河源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5月,获“2019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称号。
2020年12月9日,获2018至2020年度“广东省文明单位”。
2022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
2023年11月,获评一级图书馆。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形象标识主体以客家民居五凤楼为原型。五凤楼具有客家建筑之源的地位,同时富含象征意义。侧边是中文和英文的河源市图书馆字样。
宗旨愿景
河源市图书馆将以文献、信息、知识服务为基础服务,以人为中心,以交流服务为新的增长点,汇聚世界智慧,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成为公众阅读、交流与分享的城市公共空间。
根据《河源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履行全市中心馆的职责,推动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图书馆业务;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共图书馆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统筹全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图书馆建设;组织全市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化培训工作。
河源市图书馆新馆作为河源市标志性建筑之一不仅要发展成为城市公共服务的标杆、公共管理的标杆,而且将以传承城市文化个性、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凸显城市文化形象为已任,努力发展成为具有影响力的、的到公众普遍认可的城市文化地标。
倡导全民阅读,使阅读成为公众终身学习的主要方式;为公众终身学习提供信息资源、空间和服务;面向各种群体提供对象化的支持,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公众面对知识的追求、创新及综合素质的提升。
文化活动
2018年,河源市图书馆少儿部针对未成年读者推出了“玩具乐园、河图图剧场、优阅故事会、少儿手工坊、亲子阅读——我们·读书吧、河图图绘画、河图图英语ABC课堂、河图图机器人兴趣班”等8个品牌活动。
现任领导
(表格内容参考资料来源:)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1.进入图书馆的读者请自觉接受安检。
2.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小刀等危险品入馆。
3.严禁携带水果、饮料、食物入馆。
4.请勿携带婴幼儿推车、玩具入馆。
5.进馆前,请自行处理好禁止携带入馆的物品。
最终解释权归河源市图书馆所有。
开放时间:09:00—21:00,逢周一闭馆,节假日另行公示。
借阅制度
一、办证对象
凡需在该馆借阅馆藏文献,愿意遵守该馆借阅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年公民、外籍人士,持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读者证。未办理有效证件的未成年人需有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为其办理。或凭户口本办理。
二、读者证类型及功能
读者证可在河源市公共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源·悦”书屋内等通借通还(仅限图书)使用。可借图书8册。
三、办证方法
1、读者需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有关资料,建立个人档案信息以便便提供图书逾期提醒等通知。
2、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外籍人士持护照,未成年读者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或社保卡由监护人陪同办理读者证。
3、办理读者证时,免收工本费。
4、读者可在自助办证机上办证。办理流程:点击屏幕办证按钮→刷身份证→输入联系方式→选择办证类别→确认办证→办证成功(取证)→打印凭条。
四、读者密码
1、读者证初始密码为您个人身份证生日的8位数字(例如,读者小明生日为1987年5月8日,其对应的初始密码为19870508)。
2、读者可通过河源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修改密码,也可到总服台凭本人身份证申请重置新密码。
五、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日:9:00-21:00。
(逢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六、补证方法
读者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人原因,造成证件遗失或损坏,读者应持本人身份证,立即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或在河源市图微信公众号众号直接挂失,并缴纳10元工本费,领取新证。因读者未妥善保管读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七、退证方法
1、读者办理退证手续时须同时持有: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读者证
2、若保证金收据遗失或者读者证遗失,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办理挂失手续。一周后本人持二代身份原件、读者证、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办理退证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须持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社保卡)、委托人读者证,受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退证手续。
4、读者退还保证金前,必须还清读者证上所借图书和期刊,并交清逾期滞还费用。
5、办证当天不可退证,日后随时可退证。
八、续借方法
1、读者在规定期限内未阅完的图书可续借一次,借期为30天。
2、到馆续借(带好读者证前去总服务门、自助借还设备办理,无需带书)。
3、网上续借(河源市图书馆公众微信号)。
九、超期交纳滞还金
图书每册每天按0.1元交纳滞还费。
十、特别提示
读者请自觉遵守该馆规章制度,文明借阅,按时还书。
具体规则详见各借阅室门前借阅须知。
一、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最多可借阅图书4册,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2、如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均可自行在网上或微信公众号续借。
3、借阅图书如有问题可到各服务台请求帮助。
4、禁止在图书上乱涂乱画及各种损坏图书的行为。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河源市图书馆对于读者借阅过期、遗失和损坏书刊的规定》执行。
二、馆内阅览
1、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未办理借出手续而将该馆文献携带出馆者,将被取消其读者证持证资格,并交由安保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按需阅取,阅毕请按阅览室规定放到指定位置。
3、报刊阅览区所藏报纸和期刊只限室内阅览。
4、工具书、古籍只供馆内阅览使用,不作外借。
5、读者须遵守《河源市图书馆入馆须知》,维护文明的阅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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