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营
负责河防的绿营兵
河营,兵制名。即负责河防的绿营兵。
清制,凡直隶、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等沿河省份, 采用绿营规制部署,设置营汛,分别由北河河道总督(直隶总督兼管)、东河河道总督、南河河道总督兼辖,专司河工调遣及守汛防险事宜,是为“河营”。咸丰八年(1858)南河河道总督裁撤后,南河河营并裁。其东河河道总督所辖山东运河营、河南怀河营、河南豫河营,共设都司一人,守备三人,协办守备五人,千总六人,把总六人,外委二十人,河兵一千五百六十八名;北河河道总督所辖永定河营、南运河营、北运河营,设都司一人,守备二人,协办守备一人,千总八人,把总十六人,外委三十一人,河兵三千一百一十七人。
参考资料
河营.中华文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1 14:28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