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开发支出
会计科目
这是一个会计科目
进行油气开发作业时,发生的前期费用支出,如青苗赔偿费和土地征购费、工程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支出等,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自营建设开发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油气开发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用专门借款和专门外币借款进行油气开发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参照“地质勘探支出”科目中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在井及相关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油气开发支出”科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应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开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属于井及相关设施的(包括开发干井),借记“井及相关设施”科目,贷记“油气开发支出”科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油气开发支出”科目。
本科目应按油气开发区块和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油气开发工程的实际支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17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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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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