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田赋四》:“ 南唐 正赋之外,所取不一。 宋 因之,名曰沿纳……在后,沿纳之赋,多从
蠲减。”《续资治通鉴·宋仁宗明道二年》:“自 唐 以来,民计田输赋外,增取他物,复折为赋,谓之
杂变,亦谓之沿纳,名品烦细。”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 五代 十国 时期,各割据国
巧立名目,敲剥财物,设置多种苛捐杂税。 宋朝统一后,全部承袭下来,统称之为‘
杂变’,又叫‘沿纳’。”
宋两税附加税名。源自唐末五代﹐是在两税以外临时加派的各项税目钱物逐渐固定下来而形成的。计有农具钱﹑桥道钱﹑盐钱(绸绢﹑绵﹑米)﹑
曲钱﹑
加耗﹑斗面﹑脚钱﹑率分纸笔钱﹑
铺衬芦茇﹑析生望户钱﹑军须钱﹑牛皮钱﹑甲料丝﹑鞋钱﹑公用钱米等等﹐各地名品烦细﹐其类不一﹐随夏秋两税送纳。宋朝统一后﹐废去一些﹐绝大多数沿袭下来﹐统称沿纳﹐又称沿征或杂变。明道二年(1033)﹐曾下诏将沿纳物以类并合为一﹐悉除诸
税名。可是直至宋末﹐有些
税名仍然存留。唐末五代﹐江东西酿酒才纳曲钱﹐食盐才输盐米﹐宋代则江南榷酒仍收曲钱﹐民不得盐而入盐米﹐某些沿纳的征敛﹐比五代还要苛刻。